索引号: 6103260004/2018-00371 | 发布机构: 网站原创 |
生成日期: 2018-01-04 16:45: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服务基层、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为重点,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了政府行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行政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树立了政府新形象。
一是领导重视,不断强化组织保障。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各站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分工变化,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宣传干事兼任联络员,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一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健全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制定了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等,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要求,并对信息撰写、发表、上传等作了详细规定,严格按程序对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全年无泄密责任事故发生,并形成完整的政务公开记录。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信息公开规范约束机制。明确由站所负责起草相关信息,信息报送严格按程序进行,凡是以我镇官方名义对外公开发布或投稿的信息,必须经撰写人核对、站所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与主管外宣的领导复审、镇长签发,报信息联络员处备卷登记后,方可对外投稿。同时由镇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末对政务信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一年来,累计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公开发布各类信息90多条,未发生信息泄密、重大信息错误等情况,总体保持平稳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镇办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营头镇联系方式、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信息;
2、有关扶贫、教育、农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法规类信息;
3、营头镇招商引资相关方面信息;
4、工作动态等其他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
截至12月底,我镇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8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5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0条,其中在宝鸡日报上公开信息5条,宝鸡纪检监察报上公开信息2条,今日头条新闻上公开信息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镇政府接待场所建设符合标准,运行正常。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整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四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