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19-00273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营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1-11 18:32:17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并严格落实《眉县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坚持“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服务基层、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为重点,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了政府行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行政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树立了政府新形象。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是领导重视,不断强化组织保障。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站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分工变化,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宣传干事兼任联络员,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一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健全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及时制定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等,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要求,并对信息撰写、发表、上传等作了详细规定,严格按程序对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全年无泄密责任事故发生,并形成完整的政务公开记录。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信息公开规范约束机制。明确由站所负责起草相关信息,信息报送严格按程序进行,凡是以我镇官方名义对外公开发布或投稿的信息,必须经撰写人核对、站所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与主管外宣的领导复审、镇长签发,报信息联络员处备案登记后,方可对外投稿。同时由镇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一年来,累计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10余条,未发生信息泄密、重大信息错误等情况,总体保持平稳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镇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营头镇联系方式、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信息;

2、有关扶贫、教育、农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法规类信息;

3、营头镇招商引资相关方面信息;

4、工作动态等其他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

截至12月31日,我镇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2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3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4条,其中在宝鸡日报上公开信息4条,今日头条新闻上公开信息2条,在县纪检监察网公开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镇政府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整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四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

                                                                                 营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