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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6-13 18:04:18 浏览次数: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事项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的核准。

3.承担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实施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房屋登记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业的综合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二级市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6.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用地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城市道路管线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等工作;指导镇编制和实施小城镇及村庄建设规划;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提高改善。指导重点示范镇建设。

8.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和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程的报建、质量安全、竣工验收与备案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职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活动。承担全县勘察、测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建筑材料检测、商砼等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区照明、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和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的临时占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承担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审批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许可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管理工作。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实施人民防空组织的防空指挥、防空通信、防空警报与演练和防空工程建设等工作。

11.承担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灾情传报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驻眉大中型企业做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工作协调指挥办事机构职责。

12.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建筑节能和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建筑业新技术研发和技术培训工作。

13.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1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完善公用事业服务功能,推进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和队伍建设,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1、加快市政工程建设,提升县城承载能力。以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县城形象品位为目标,坚持新区、旧城区建设并重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道路修补工程,提高道路服务能力。

2、大力发展县城市政公用事业,提高县城保障能力。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重点实施旧城区管网配套完善工程。

3、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住有所居”。加快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分配、管理、退出机制,做到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4、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稳定房地产市场,采取有效措施,扭转市场低迷状况。加强房地产执法检查,促使企业守法经营,净化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加强物业管理监管力度,完善量化考核服务机制,全面启动物业保修金制度,积极推行招投标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淘汰机制,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使用和管理工作。

5、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业形象。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文明县城巩固提升活动,抓好基层单位和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基层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1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行政机关

全额拨款

2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3

眉县市政设施管理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4

眉县城乡规划管理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5

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6

眉县建筑设计院

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

7

眉县防震减灾事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15名,公务员编制13名。目前实有人员37人(含借调人员2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固定资产110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业务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4.45万元,不涉及基金预算。

1、部门管理的项目资金情况

本部门2019年县本级安排项目资金共计829万元,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完成项目支出,保障县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及智慧眉县运营指挥中心顺利开展进行。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为154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715.4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6.32%;专项经费支出82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3.6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36.42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项目减少222万元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50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6.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49.33万元。因主要是危房改造项目减少222万元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所致。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50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08万元,项目支出829万元。收支较去年减少149.33万元,主要是由于危房改造项目减少222万元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6.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06.08万元。收入及支出均较去年减少149.33万元,主要是危房改造项目减少222万元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7万元。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为:

(1)基本支出677.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6.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78万元。

(2)项目支出8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9万元。较去年减少224万元,主要项目减少所致。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2.59万元,较上年下降0.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业务面扩展后工作人员的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829万元,其中:

1.污水处理经费203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污水处理方面的支出。

2.市政设施管护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方面的支出。

3.智慧眉县运营指挥中心建设资金102万元,主要用于智慧眉县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

因我县机构改革工作正在开展中,涉及本单位职能变动及人员变动方面的工作尚未结束。本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数据为年初预算数,年中公用经费的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以执行数为准。

十、名词解释

1.政府支出功能分类: 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的支出,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如一般公共服务类下分人大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等款支出,通常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按财政支出的功能详细列示,以反映政府用于各项事务的总括支出。以“教育”为例,类、款、项三级结构对应为“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出政府为完成教育职能在“普通教育”中用于“小学教育”这个具体方面的支出费用多少。

2.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通常由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在执行预算执行时具体列示。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比如教育经费中分别有多少用于教师工资、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这种分类更能一目了然地分清“钱花到哪儿去了”。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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