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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6-13 20:35:44 浏览次数:

眉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制订林业发展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绿色眉县”建设中各项绿化治理工程。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制订林地、湿地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管理县属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林区禁牧、林畜平衡和林区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天然林资源。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进出县境。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选育推广良种。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六)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林业改革。制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制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作。
(八)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制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山区林业产业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督促县属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巡查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制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建议。提出林业投资规模、方向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申报、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
    (十三)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承办林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实施绿化美化,加速县域增绿增景
1、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2、大力实施重点工程建设。3、实施大地景观化建设。4、全面提升造林绿化质量。5、持续推进森林文化建设。
(二)聚力产业发展,加速林业提质增效
6、加速特色经济林发展。7、加速苗木花卉产业发展。8、加速林下经济产业发展。9、加速生态旅游产业发展。10、加速生态扶贫脱贫步伐。
(三)严守生态红线,加强资源保护管理
11、严格森林资源管理。12、狠抓林业灾害防控。13、加快湿地公园建设。14、加强执法体系建设。
(四)深化各项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5、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16、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加大资金争取,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17、加强项目资金争取。18、全力抓好招商引资。19、加快项目工程建设。20、强化林业科技创新。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林业能力建设
2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2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2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25、推进行政效能建设。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部门现有干部职工67人。其中:局机关9人;眉县林业工作站18人;眉县林业调查设计队11人;眉县森林公安派出所9人;眉县生态建设管理办公室5人;眉县斜峪关木材检查站5人;眉县余管营苗圃1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固定资产498.69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业务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21万元,不涉及基金预算。
1、部门管理的项目资金情况
本部门2019年县本级安排项目资金共计61万元,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完成项目支出,保障我县植树造林及资源保护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为72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662.2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2%;专项经费支出6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9.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2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9.56万元。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所致。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2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21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收支较去年增加39.56万元,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3.21万元。收入及支出均较去年增加39.5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3万元、农林水支出575.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5万元。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为:
(1)基本支出662.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万元万元。
(2)项目支出6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较去年减少11万元,主要是县财政对林业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9万元,较上年下降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万元,比上年下降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15万元,比上年下降0.85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引起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61元,其中:
1.林业局房租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房租赁费的支出。
2. 森林植物检疫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县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支出。
3.森林公安经费保障12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森林公安办案经费的支出。
4.林权勘测费4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森林资源调查、勘测等的支出。
5.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还贷3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我县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贷款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
因我县机构改革工作正在开展中,涉及本单位职能变动及人员变动方面的工作尚未结束。本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数据为年初预算数,年中公用经费的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以执行数为准。
十、名词解释
1.政府支出功能分类: 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的支出,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如一般公共服务类下分人大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等款支出,通常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按财政支出的功能详细列示,以反映政府用于各项事务的总括支出。以“教育”为例,类、款、项三级结构对应为“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出政府为完成教育职能在“普通教育”中用于“小学教育”这个具体方面的支出费用多少。
 2.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通常由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在执行预算执行时具体列示。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比如教育经费中分别有多少用于教师工资、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这种分类更能一目了然地分清“钱花到哪儿去了”。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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