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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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6-13 14:16:30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民族、宗教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协调全县民族关系,负责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协助拟定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提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中有关问题的特殊政策建议;做好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及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协助或协调的事务;指导镇街开展民族宗教管理工作。

(五)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促进民族宗教和谐稳定。协助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的问题。

(六)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七)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民族宗教国际往来,接待国外、海外少数民族和宗教界访问团体,协助办理参观、考察、访问事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宗教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二)积极整改中央督查整改反馈问题,做好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相关工作。

(三)指导各镇街开展宗教活动场所 “四进”活动。

(四)健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理顺工作机制。

(五)加强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正面宣传引导,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

(六)加强清真食品概念泛化治理。

(七)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不断强化宗教界人士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

(八)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行政管理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6名,行政编制6名。目前实有人员8人(含借调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固定资产5.8518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业务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21万元,不涉及基金预算。

1、部门管理的项目资金情况

本部门2019年县本级安排项目资金共计12.00万元,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完成项目支出,保障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为5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43.2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27%;专项经费支出12.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7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5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91万元。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所致。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1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收支较去年增加1.91万元,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21万元。收入及支出均较去年增加1.9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由财政统缴变为单位自缴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为:

(1)基本支出43.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6万元。

(2)项目支出12.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万元。较去年增加0万元。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0.1万元,较上年下降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下降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万元,比2018年预算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各项开支。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12.00元,其中:

1.宗教工作及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运行及宗教团体办公费用方面的支出。

2.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合疗及养老保险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合疗及养老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

因我县机构改革工作正在开展中,涉及本单位职能变动及人员变动方面的工作尚未结束。本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数据为年初预算数,年中公用经费的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以执行数为准。

十、名词解释

1.政府支出功能分类: 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的支出,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如一般公共服务类下分人大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等款支出,通常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按财政支出的功能详细列示,以反映政府用于各项事务的总括支出。以“教育”为例,类、款、项三级结构对应为“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出政府为完成教育职能在“普通教育”中用于“小学教育”这个具体方面的支出费用多少。

2.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通常由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在执行预算执行时具体列示。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比如教育经费中分别有多少用于教师工资、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这种分类更能一目了然地分清“钱花到哪儿去了”。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县民宗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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