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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眉县老龄办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28 17:46:59 浏览次数:

原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经眉县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县老龄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老龄委的日常工作。机构成立于1990年7月,其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战略意义,调研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县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2、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组织老龄方面的重大活动,指导全县老龄工作;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有关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4、积极推进老有所养和养老社会化,促进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老有所医;

5、组织老有所为,推动老有所乐,促进老有所学;

6、指导涉老团体发挥作用。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整合)至眉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抓常抓细,完成全年重点目标任务

一是推进基层老年服务体系建设。县老年协会牵头抓总,镇、村为单位成立镇级、村级老年协会。今年成立2个镇级老年协会。8个创建村级规范化老年协会的村,村老协机构健全,办公、活动有场所,能够积极、经常性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二是开展高龄补贴年审工作,以就近、方便老人为原则,采取逐人见面、入户调查、异地协助等方式进行,参加年审的高龄老人共23820人,注销死亡449人。三是2018年度共免费为全县65岁以上老人办理敬老优待证2200多本,为2.4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共计1694.65万元。

2、常抓普法,全面维护老年人权益

一是加大老年法宣传教育力度和法律援助。协调司法局加强司法援助工作,2018年在涉及老年人赡养、矛盾纠纷等方面免费提供法律援助6起,法律咨询60余人次,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速的法律服务。二是加强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尊老敬老、老有所为典型人物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弘扬社会正能量;印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册,在各镇村、服务窗口发放宣传。三是督促涉老成员单位落实好《陕西省敬老优待办法》。

3、突出宣传,营造尊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做好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年优待政策及学习十九大精神等宣传营造氛围工作,积极引导机关干部学习新思想。二是做好老龄工作动态宣传工作。在《老年报》投稿、发表9篇。在眉县人民政府网站、宣传微信平台投稿、发表10篇。三是在各镇、村积极开展评选“眉县好人”“宝鸡好人”孝老爱亲类活动,共评选出典型20余人。敬老月期间,县老龄委评选表彰了10名孝老爱亲模范。

4、节日开展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端午节”前,全体干部与为老服务志愿者看望、慰问了新庄老年公寓、康馨老年公寓、红河谷老年公寓的高龄老人。二是成功举办了“关爱老年人,讴歌新时代”眉县老年艺术节。并把评选出的18个优秀节目进行了展演。三是“重阳节”当天,举办“情暖金秋 同仁关爱”庆祝表彰晚会,对涌现出的10名孝老爱亲模范进行了表彰。四是敬老月期间,各镇街、各村开展各级各类庆祝表彰会、联欢座谈会、茶话会、文艺汇演30多场次;幼儿园及中小学校也都开展了敬老爱老主题活动;老年学学会等老年团体组织举办文艺汇演、座谈会、义写、慰问等形式欢庆重阳节;为老服务志愿者开展了为老人打扫卫生、洗头理发;提供医疗服务,讲解医疗保健等一系列敬老助老活动各镇村均开展文艺演出、义诊和老年人聚餐活动。

5、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慰问和关爱老年人活动

一是春节及重阳节县级领导看望慰问部分百岁、高龄、贫困老人共16人,共为他们达去现金8000元,棉被12套,棉衣4套,生活用品12份;二是县老龄办对3所民办老年公寓送去米、面、油、大肉等价值10000元物品进行了慰问。为22名困难、“五老”老人送去慰问金及棉衣、棉被;三是组织爱心企业宝鸡三石商砼有限公司以及县同仁医院为新庄、红河谷、康馨等三所老年公寓送去油、米、面、水果等物资;四是8个镇街、民政局、交通局、司法局等部门,老年学学会、县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走访慰问部分高龄、贫困老人、老干部共计120余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主动到各村为老人开展了免费体检活动,为1300多名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

6、积极探索,提升养老照护质量

一是对城区困难空巢老人进行摸底核查,重点掌握老人的生活状况、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精神心理状况、子女赡养状况、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以及老人的实际需求,登记造册,建立了台账。二是针对摸底的空巢老人试行发放养老照护券,为老人提供随叫随到的上门助老服务,并开展服务后即时评价,养老照护员得到相应的券,得到相应的积分,纳入年终考核,促使养老照护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鼓励红河谷老年公寓、新庄老年公寓创建省级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单位,均已通过初审,已上报省上。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包括县老龄办本级1个参公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增长7.81万元,支出同比增长7.81万元。出现收支增长一是由于我县享受高龄补贴政策老年人增加;二是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增长。

2.本年度收入总计1788.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8.9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05万元,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本年度支出总计178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8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4.25万元,项目支出1694.65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0.05万元,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增长7.81万元,支出同比增长7.81万元。出现收支增长一是由于我县享受高龄补贴政策老年人增加;二是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2.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项目支出1694.65万元。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4.6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万元,比上年下降16.6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主管部门及外县区参观学习人员的招待。

(2)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购置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2018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2018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69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11.6万元,比上年增加2.32万元,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业务增加致办公费用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资产为7.20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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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老龄办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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