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自创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9-08-28 10:48:50 浏览次数:

一、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服务部门,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一)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9.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使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负责做好全县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有关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眉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眉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等3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和眉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眉县劳动监察大队、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3个非独立预算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据中、省、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眉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9年拟划转至眉县医疗保障局,在机构调整未完成前,先按照上年情况进行说明。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再就业工作: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主旨,以巩固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国家级支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试点县为契机,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和就业扶贫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375人, 占年任务的121.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632人,占年任务的100.6%;劳务收入13.2 亿元,占年任务1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9%以内;免费就业培训2612人,免费创业培训670人,累计拨付了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53.5万元;全县公益性岗位共安置1019人。

2.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五险合一”统缴统管机制,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五个不出村”和保费“代扣代缴”工作新机制,大力推进社保卡应用,持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2018年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51097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职)19757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职)6741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396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073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31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910人;全县已制发社保卡203470张,完成年度任务的100.4%;有条件农村居民3299人。

3.人事人才工作:全年共招录公务员24人;招聘招聘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招聘医学类本科生人才14人;高校毕业生累计入库14488人,其中新增入库毕业生1083人,帮扶就业创业1112人,推荐就业见习97人;组织138个单位4017名机关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开展公需科目实地培训11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3695人。

4.劳动执法维权工作:共执法检查用工单位168户,涉及劳动者8460余人,补签劳动合同320份;开展大范围普法宣传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600多人次;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处理制度,成立眉县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立了10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全县保证金征收累计2265.2万元,全年处置农民工讨薪事件123起,为511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待遇440.7万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录入全县劳动用工单位信息3166户。

三、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本级(非独立预算下属单位纳入局本级核算)及所属3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

眉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3

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4

眉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四、2018年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员76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5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


五、2018年部门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总计3331.88万元,支出总计3331.88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减少689.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压减开支,严格项目管理,调整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 本年度收入总计3331.88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 本年度括支出总计3331.8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09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89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万元。(4)农林水支出57.91万元。


(二)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31.88万元,支出333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29万元,项目支出2632.59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减少689.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压减开支,严格项目管理,调整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3331.8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99.29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11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

(2)项目支出2632.5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3.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0万元,农林水支出57.9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699.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3.67万元。比上年减少0.73万元情况,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管理、压减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3.67万元,涉及71批次740人次。

七、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已开展完成,公开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评价报告”,及时公开了2018年预算批复,并对全部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6个项目,共涉及资金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4%。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67万元,比上年增加4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决算公开附表(汇总).XLS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