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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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编办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28 11:20:18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派出机关(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拟订全县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4.审核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和镇机关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镇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县级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数;审核县政府派出机构和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调整、科级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按权限审核、审批镇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

6.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程序审核、审批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形式等;按权限审核、审批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经费形式等;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7.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参与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8.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社、财政预算相互配合协调的约束机制,组织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和人员盲目增长。

9.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行情况。

10.监督检查全县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11.负责联系双重领导,以中、省、市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12.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标识管理工作。

14.负责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监督检查股内设机构3个。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落实率先发展总要求,“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是积极开展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二是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三是扎实开展“最多跑一次”专项改革,积极为群众办事创业增便利。四是梳理编制“四办清单”,着力打造审批服务新模式。

2.抓重点解难点促发展,机构编制保障扎实有力。一是积极落实全域旅游战略,组建旅发委。二是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三是集中解决了一批基层单位机构编制突出难题。

3.强化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科学用编管理。三是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四是强化日常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4.认真学习领会中省机构改革精神,积极谋划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

5.坚持重点与中心统筹兼顾,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    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眉县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14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58.17万元,支出总计158.17万元,比上年增加3.5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支出。

2.2018年度收入总计158.17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2018年度支出总计158.1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49.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4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8.17万元,支出总计158.17万元,比上年增长2.29%,主要为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支出。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1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万元。

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75万元,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人员经费140.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17万元。

(2)公用经费9.58万元,其中:办公费5.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办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办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下降0.97万元,主要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所致。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因已实施车改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批次、人数为30人次,支出0.15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58万元,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水电办公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办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末,我办固定资产147109元,其中通用设备    98879元 ,家具、用具等48230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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