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眉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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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一、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5、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传销活动。
7、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8、负责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指导广告业发展,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11、负责商标管理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12、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相关市场主体的主体信息公示、信息抽查、信用监管等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并监督管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13、负责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14、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县产品质量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1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16、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计量工作和认证认可工作。
1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8、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19、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投身发展主战场,全力抓好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等中心工作。一是主动跟进、全程服务,强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我局包抓的市级重点项目新恒大2万吨铝型材生产线项目已于3月底建成投产,10月底完成二期扩建项目,新增生产线3条,投产后吸纳劳动用工270多人,月均实现产值2000多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68亿元。二是广劈信息、主动出击,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全年成功引进并落地8个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5.8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5个,6个项目已基本建成,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挖掘资源、上下联动,争取专项经费和项目资金100万元。四是发挥职能作用,帮助企业融资解困。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6件,股权质押登记20件,帮助企业融资21.26亿元。
(二)积极推动改革和服务创新,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转职能。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从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开展“微信办照”、探索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放宽条件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等方面,尽可能为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提供便利。二是提效能。给一线窗口单位增加充实了10名工作人员,购置了28台办公电脑、打印机和9台身份证识别装置,积极推行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和“口述办照、全县通办、即申即领、立说立办”等便利化服务措施,努力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抓协同联动。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及时制定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积极解决办照、刻章、开户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传递等方面的机制问题,不断优化部门间协作流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目前,全县新设立企业可在2小时内领到营业执照,1.75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信息确认、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等所有手续。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即时办结。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017户,同比增长27.7%。其中新登记企业1190户,同比增长61.2%,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705户,同比增长21.7%,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22户,办理企业网上登记1112户、微信电子营业执照427户、简易注销登记116,我县市场主体发展数量和增速位居全市前列。我局牵头开展的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专项行动多次受到《华商报》、《宝鸡日报》、宝鸡新闻网等省市媒体宣传报道。
(三)大力培育商标品牌,全面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认真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宏观质量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基础建设工作,全县制造业产品、食品、农产品、畜禽产品质量抽检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率全部达到100%,圆满完成各项质量目标,质量创新和提升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日益增强。商标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工作持续深化,新申报注册商标260件,指导协助太白山管委会开展了国家级旅游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苗木中心、金桥果业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齐峰果业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横渠镇李魏村省级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点项目建设,指导八钢板簧、金色秦川、美源果品等3户企业完成“陕西名牌”创建验收和秦力橡胶、齐峰果业等4户企业的“陕西名牌”复审验收,指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生产经营和管理需求的标准体系,八钢板簧完成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品牌企业在质量强县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县已有16户企业荣获“陕西名牌”产品称号,9户企业取得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我局牵头实施的《猕猴桃标准化技术集成与推广》项目获全市科学技术三等奖。8月底我县代表市上接受质量强省推进委员会检查考核,11月初顺利通过了市质量强市推进委员会年度考核,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眉县质量工作排名全市第一,被市政府评为全市A级等次,我局质监业务工作考核排名全市第一。
(四)坚持严管重罚,着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我县特种设备增速快、数量多、分布广、监管难度大,我局始终坚持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当作政治责任和底线要求,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活动,以梳篦式、滚动式和拉网式的排查治理开展日常监管,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攻坚战、“打非治违”、集中执法行动和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3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7份,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1户,罚款12.3万元。采取约谈、查封停产等方式,排查出的8户安全隐患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特别是针对电梯安全实际,制作2000多幅电梯安全警示宣传画在全县所有电梯厢内进行张贴宣传;6月底,联合安监、住建、消防部门,组织全县60多个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和物业公司在天龙公司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应急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12月初,组织全县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大培训活动,安全监察人员、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改革事项。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完善健全智慧监管云平台机制保障。重新调整了我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加强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转发了《企业“双告知”认领工作办法》和《企业事中事后智慧监管云系统信息交换和共享办法》,不断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制机制。二是依托云平台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县编办印发《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指导各相关单位联系对接市级单位智慧监管云平台,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了随机抽查事项对执法检查事项的全覆盖。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8次,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1次,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2110户次,25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5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检查结果全部公示。三是持续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及信息公示工作。把握和利用企业年报自主申报试点时机,突出教育引导,在巩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完成企业年报3115户,年报率84%;完成个体工商户年报8679户,年报率 98.4%;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616户,年报率99.2%。继续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确保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公示。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以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和公用企业为重点,不断强化商品交易市场、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旅游市场、节假日市场、合同领域等监管工作。在打假治劣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行动中,聚焦服装鞋帽、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五大类重点商品经营户984户,实现全覆盖。集中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经营门店93户、建筑工地16家,抽检电线、电缆、钢材、PVC管材等14个批次建材产品。检查农资经营户160户次,抽检化肥55批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25起。对全县24个加油站和8个加气站进行了监督抽查,立案查处成品油违法案件2起。配合省市检测机构对我县9户煤炭使用单位定期实行质量抽检,立案查处1户使用不合格煤炭企业。对全县户外广告和电商发布广告情况开展清理整顿和内容监测,清理破损广告80多处,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8件。巩固深化“无传销县”创建成果,进一步注重防控、强化举措、狠抓宣传、健全机制,持续抓好打击传销各项工作。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0件,罚没入库109万元。同时,积极配合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校园周边整治等专项活动,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执法办案和打传工作年终考核排名全市第一。
(六)积极服务民生,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认真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指导313户经营户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打造28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从“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个方面全面推动创建工作;集中开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3.15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点宣传、现场咨询和授牌表彰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让消费者放心为目标,认真搞好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等行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在全市率先试点应用国家计量强检业务平台,上门指导企业依托业务平台办理强检计量器具预约申请,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全年检定计量器具2645台件,受检率在95%以上,检定合格率在96%以上。先后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4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七)以规范提升为目标,努力打响非公党建工作品牌。深入开展第二轮“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新晋四星级企业3户、三星级企业7户;按照“七化同步”标准,指导天龙公司等8户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挂靠组建的方式实现组织覆盖45户企业,全县企业党组织覆盖率80.2%。我县非公党建工作受到《中国非公党建网》和《陕西日报》的宣传报道。
(八)以产业帮扶为根本,脱贫攻坚进一步深化。系统86名干部在8个镇街11个村帮联225户贫困户,其中机关包抓4个村,2名领导和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系统干部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严从实开展帮扶工作,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政策宣传等工作的同时,突出产业帮扶和技能提升,向贫困户送发栽植猕猴桃标准化作务资料100多份。引导动员98户非公企业与86个村建立了结对帮联关系,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战,安置贫困人员就业100多人次,协助指导开办经营门店8人次,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九)抓党建、转作风、强素质,突出抓好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三会一课”重点内容,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赴渭南富平、铜川照金开展“走出去”学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纪律作风攻坚战和冯新柱、宁建国、王曙晓等案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活动,先后查找并整改问题20多条。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常态化开展执纪问责、问廉、问效活动,对违反系统规章制度的6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违反值班纪律的2名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强化党建带群建,成立健全工会、妇委会组织,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三、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单位构成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和8个工商所,注册分局、经济检查大队、12315举报中心、检测检验所等3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注册分局、经济检查大队、12315举报中心、检测检验所。全部归局机关决算,没有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
2018年底,本系统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员100人,其中行政85人、事业15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67人。
五、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为1359.54万元,支出为1359.54万元。本年度收支平衡。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收入增加了323.8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人员、抚恤金、住房保障等)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预决算中反映。
2、本年度收入为1359.54万元,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
||||||||||||||||
02表 |
||||||||||||||||
编制部门: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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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359.54 |
1,359.5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87.35 |
1,187.35 |
|||||||||||||
20108 |
审计事务 |
2.46 |
2.46 |
|||||||||||||
2010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46 |
2.46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2.85 |
2.85 |
|||||||||||||
2011009 |
公务员考核 |
2.85 |
2.85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0.26 |
0.26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0.26 |
0.26 |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1,008.06 |
1,008.06 |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761.38 |
761.38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2.54 |
32.54 |
|||||||||||||
2011503 |
机关服务 |
83.58 |
83.58 |
|||||||||||||
2011504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115.56 |
115.56 |
|||||||||||||
20115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15.00 |
15.00 |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73.72 |
173.72 |
|||||||||||||
2011701 |
行政运行 |
93.72 |
93.72 |
|||||||||||||
2011706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80.00 |
8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1.05 |
131.0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31.05 |
131.0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1.05 |
131.0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1.14 |
41.1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1.14 |
41.1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14 |
41.1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
||||||||||||||||
03表 |
||||||||||||||||
编制部门: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359.54 |
1,110.40 |
249.1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87.35 |
938.21 |
249.14 |
||||||||||||
20108 |
审计事务 |
2.46 |
2.46 |
|||||||||||||
2010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46 |
2.46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2.85 |
2.85 |
|||||||||||||
2011009 |
公务员考核 |
2.85 |
2.85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0.26 |
0.26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0.26 |
0.26 |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1,008.06 |
761.38 |
246.68 |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761.38 |
761.38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2.54 |
32.54 |
|||||||||||||
2011503 |
机关服务 |
83.58 |
83.58 |
|||||||||||||
2011504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115.56 |
115.56 |
|||||||||||||
20115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15.00 |
15.00 |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73.72 |
173.72 |
|||||||||||||
2011701 |
行政运行 |
93.72 |
93.72 |
|||||||||||||
2011706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80.00 |
8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1.05 |
131.0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31.05 |
131.0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1.05 |
131.0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1.14 |
41.1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1.14 |
41.1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14 |
41.1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为1359.54万元,支出为1359.54万元。本年度收支平衡。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收入增加323.8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人员、抚恤金、住房保障等)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支出合计1359.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3.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249.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1万元。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支出合计135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6.9万元、公用经费23.5万元、项目支出249.14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收支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而本年度支出为14.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相比较去年减少6.69万元,主要是形成制度严格,压缩接待事项及陪同人员、降低餐费标准、但上级来基层调研增加,车辆管理更严格,专人管理、但在县上平台租的车辆老化油修费增加,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出境)情况。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4万元,比去年少2万元。我们采取减少、压缩、合并会议,多搞调查研究少开会,积极贯彻党中央减少文山会海的精神。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4.2万元,比去年增加0.2万元。我们主要是采取减少、压缩合并培训,减少去外地的重复和没必要的培训,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网络培训,省市培训增加。
六、2018年度我局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科学落实预算、实事求是做好决算:我局决算工作按财政部门决算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真实合法、综合本年度预算、突出重点、强化绩效的原则,提前谋划,及时完整报送部门决算。遵循“综合预算、科学论证、合理排序、追踪问效”的原则,对每项资金完成情况都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明确了资金绩效目标。
2、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坚持科学民主管理把有限的预算资金用在“刀刃上”,我局按规定建立了本单位的“项目库”,并对其进行了筛选分类、优化排序和可行性论证,使支出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要求,符合年度预算安排原则和支出序列,符合本部门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
3、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全局人人都是参与者,做到民主理财,各个环节都有把关的人。我局及时将目标分解到股、室、队、所。明确资金绩效责任主体,将资金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加大了评价结果运用的力度。
2018年度对专项业务经费进行了绩效考核,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5万元。但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方面,我们将在今后不断改进工作中不足,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法,把经费的实际应用做实,使得每年的预算和决算基本能达到相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2018年我局上报及获批的政府采购计划为一项,总金额13万元,办公电脑购置1批(货物类支出)。
2、2018年底我局共有行政执法车辆10辆(其中在平台租赁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