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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陕西省宝鸡市眉县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28 15:21:46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粮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拟订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3、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工作;贯彻执行粮食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许可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与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4、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5、依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编制全县粮食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和粮食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安排和协调灾区、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以及重点项目用粮计划。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原眉县粮食局设办公室、业务股、计财股三个股室。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至眉县发展和改革局(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粮食购销任务,落实县级粮食储备“一县一企”政策,健全粮食储备体系,管好县级粮食储备。

2、完成全县放心粮油示范店日常监管考核工作。

3、完成眉县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4、坚持依法管粮,规范粮食市场准入制度,落实粮食质量检测站设备、经费,全年开展粮食执法检查3次,确保粮食流通秩序正常。

5、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眉县实施方案。

6、妥善解决粮改遗留的离退休、遗属、精简和内退人员费用负担问题,确保粮食系统的稳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眉县粮食局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2人。

注:1是事业编制2人,2是行政编制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度266.76万元,比上年增长16.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16.1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26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9.06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26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9.0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6.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9.0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减少为负)%-1.01万元(-16.42%)、2.56万元、14.56万元(5.9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2018年度人员经费支出48.38万元,比上年减少10.7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10.43万元,比上年增加1.92万元(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与上年情况相同)。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3万元,属于车改时上缴车辆而需缴纳的有关费用。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见实效。

2.培训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培训费支出0.08万元,主要是上级业务培训费,比上年的0.09万元减少了0.01万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7.95万元,均属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中,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52.08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55.87万元(主要是槐芽粮食收储中心的槐芽点场地使用费和常兴点的拆迁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3万元(办公费2.43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56万元,差旅费0.61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0.3万元)。比去年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待报废,已无使用价值);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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