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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眉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28 20:34:46 浏览次数:

陕西省眉县公安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具体措施意见,部署、指导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重要情况和信息;研究制定对策,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

3、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的侦破;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保卫和出入境事务以及外国人旅行的有关事务。

5、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灭火指挥工作。

6、负责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7、负责来眉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警卫目标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对全县重大集会、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及预防工作;指导基层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9、负责监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警务督察、廉政建设、公安装备管理,并负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14、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复查公安保卫部门经办的案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5、按照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行政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6、承办县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及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一条主线(认真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紧盯两个目标(保持眉县公安工作全市第一方阵,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守底线、补短板、抓重点、创亮点,牢记使命,追赶超越,主动作为、强化维稳、严打犯罪、做实防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全年公安工作报告如下:

1、 以政治安全为首责,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以“五个不发生”为目标,强化安保维稳,敏感节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安保实现了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工作目标,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监管的各类人员,稳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年未发生一起挑头、串联、聚集上访事件。

2、以侦查打击为龙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坚持严打开路,突出公安主责,以“2018雷霆”行动为牵引,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紧盯“六个不发生”目标,突出“两个攻坚年”活动,扎实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强势推进“三打击一整治”、“2018雷霆”、扫黑除恶、“大干四十天严打大攻坚大提升”等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显著,被省厅评为全省打击“盗抢骗”先进集体,被市局评为“大干40天大攻坚大提升集中行动”先进集体,记嘉奖1次,通过侦查破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3、以扫黑除恶为抓手,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充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职能,强化对寻衅滋事、阻碍施工、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及时设立大型公示牌36个,公开线索举报及“四长”电话(局长、刑侦副局长、刑侦大队长、派出所所长)联系方式,畅通线索反馈渠道,悬挂宣传横幅53条,发放警民联系卡3200张,设立举报箱13个,张贴通告2180张,破获涉恶案35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同时,紧密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难点”和“堵点”,深化公安改革,在我局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按照时限要求,将印章刻制业务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其他事项按期入驻分中心。窗口服务方面,简化行政审批,惠及辖区群众。精简备案审批事项,及时推出便民利企24项措施,推行“四最”(最低条件、最简手续、最快速度、最优服务)落户,优化户籍服务管理,对标实际进行创新,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落户条件进行全方位“松绑”,推行“零门槛、无限制”落户政策,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同时,及时下放临时身份证业务至派出所,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受理覆盖户政、交管、治安、出入境等361项业务,极大提高了群众办理公安业务的效率,实现了“只让数据跑路,不让群众跑腿”的工作目标,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被《人民公安报》《西部法制报》《宝鸡日报》等中省市媒体报道20次。

4、以平安建设为基础,持续打造安定社会环境

紧抓风险防控,夯实基础根基,推进专项行动,打造平安环境。以“四大三抓”活动为抓手,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发生于基层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共排查各类纠纷1100余起,全年无“民转刑”(案)事件发生。紧抓大型活动安保,圆满完成“2018年第六届猕猴桃产业发展大会”、“2018全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论坛”、“首届太白山杯平阳湖龙舟大赛”等有影响的大型活动,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5、以社区警务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根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社会治理中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根基,不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整合警力资源,实行责任包干制,运行“1+3+6+N”工作模式,做实、做专、做精社区警务工作,使得社区民警管控率、管事率、基础信息采集率大幅提高,“一标三实”标准地址采集率105.64%、实有房屋采集率105.49%、实有单位采集率891.58%、实有人口采集率90.1%,“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受到市局红字通报表彰,社区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1.7%,重点人员管控率达100%。在马家、常兴、金渠、汤峪4个社区警务室推行“社区警务+园区警务”、“社区警务+消防警务”、“社区警务+联防警务”、“社区警务+旅游警务”模式,形成亮点特色。

6、以规范执法为导向,强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以建设“功能完善、管理智能、流程化运行、人性化服务”的办案中心为目标,筹集资金,建成了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积极推进公安法制建设,狠抓执法环节,强化考核培训,全面落实“阳光警务”,公开执法监督,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刑事案件无错案,行政案件办理“零”复议。同时,积极争取政法专项资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环境,完了3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槐芽、齐镇、眉站),积极推进“五小一舍”改造,汤峪、金渠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被市局命名为样板工程。

7、以打造特色为目标,有效提升公安亮点品牌

以打造“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为工作目标,及时对全县2012年以来建设的500余路模拟视频监控全面进行升级,全面完成全部升级改造工作,加密240余路;与此同时,加快推进社会资源接入,将社会自建的110余路路视频监控纳入平台,实行统一管理,有效提升了视频监控覆盖率、利用率。

强化辅警队伍管理抓落实。针对辅警待遇低,保障落实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多次向政府部门汇报,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今年初,将全局220名辅警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真正实现了“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工作目标。

8、以公共安全为中心,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以抓源头、控细节、补短板、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重点,强化重点领域管控,狠抓事故隐患排查,紧盯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推进监所安全管理,有力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以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突出隐患排查,开展综合整治,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伤人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数”三降一升,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全部侦破,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被宝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现场会选为观摩点,经验被全市推广。交管大队车管所连续八年四届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今年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等县级车管所”。

全面强化火灾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开展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控制室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大幅下降,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二级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2个,在核算方式上眉县公安局(机关)和交通警察大队分别独立核算包括以下2个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眉县公安局(机关)

2

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眉县公安局人员编制198人,截止2018年底,我局实有人数为196人,县局158人,交警大队3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为:6678.65万元,支出总计为:6678.65万元,总体比上年增长1037.0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增加及行政运行经费用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6678.65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8.65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支出总计6678.65万元,包括:

(1)本年度支出合计为:6678.65万元,主要为公共预算财政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882.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796.44万元,主要是政法专项支出。

(2)本年度结转和结余0.8万元,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为:6678.65万元,支出总计为:6678.65万元,总体比上年增长1037.0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增加及行政运行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229.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8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451.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30.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计为:207.55万元,比上年增加65.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交警大队公车购置费25.6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7.0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6.9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车购置费25.6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40.51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7万元,接待批次5次,人数58人,主要用于执勤民警误餐餐费,较上年下降了52.04%,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执勤用餐以县局职工灶为主。

(3)会议费:2.29万元,较上年下降了71.69%,下降的主原因为现场会议的减少。

(4)培训费15.96万元,主要用于民警的警衔晋升、公安业务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78.6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06.5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为189万元,采购项目为县局执法功能区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共计4847.38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605.97万元,通用设备1961.27万元,专用设备1164.7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13.07万元,其他资产2.92万元,截至2018年末我共有车辆4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购置3辆警车,价值为25.68万元,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眉县公安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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