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19-01792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陕西省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28 20:34:49 浏览次数:


附件1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包含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眉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下设局办公室、项目股、信息化股、发展服务股、运行股、商务股、科技股。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培育和完善城乡市场体系,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全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行业管理。

3.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4.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相关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正常运行,负责工业类项目、国家鼓励类产业和产品的备案、核准、确认和批报;负责全县技改项目的备案、核准和投资管理;参与投资项目审核,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

5.负责财政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资金的审核、申报,会同有关部门了解协调并监督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并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进行技术改造和开发新产品,指导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质量、安全、环保、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等工作。

6.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并做好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信息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县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指导全县软件业发展;组织推进全县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科技推广和行业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在眉的公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协调与服务, 协调县内电信资源分配,推进电信普遍服务。

7.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外国智力及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建议,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组织制定并实施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中省市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规划,牵头负责制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全县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组织开展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等。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常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我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亿元。全年落实招商引资项目8个,,实现到位资金5.8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6%,超额完成任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我局2018年度包抓重点项目17个,年度计划投资3.4亿元,开工项目17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5亿元,达到年度投资任务的103%。ƒ争取国家投资工作。2018年,我局争取国家投资任务2000万元。全年累计共争取上级资金1371.7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8.6%。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2018年,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6亿元。全年累计入库项目35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1.67%。

2.市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市考指标12%)。全县规模工业企业预计实现产值302.89亿元,同比增长18.8%;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考指标5户)。年初摸排,精中选优,先后申报华镁特材、三力防水、永昌酒业、鸿瑞建材、曙光市政、秦唐商砼等6户规模企业,截至12月,已全部通过审批,超额完成培育任务;非公占比(市考指标66.48%)。非公占比为季度考核数值,一、二季度非公占比为66.76%,三季度非公占比为66.48%,四季度我县非公占比继续保持在66.48%,达到目标要求;新增小微企业(市考指标400户)。截至2018年底,新增小微法人企业701户,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标准化厂房建设(市考指标14000平米)。全年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33590平方米,已超额完成任务。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部署,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对全县“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分批、无死角摸排,共摸排出2018年第一、二批散乱污企业209户。同时,为加快推进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散乱污”企业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全县“散乱污”企业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台账。有力推进2018年第一、二批“散乱污”企业整治步伐。截至目前,整治到位147户,清理取缔88户,改造升级59户,验收销号114户。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组反馈我县的2个“散乱污”企业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验收销号。

(二)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通过“严密部署、摸排现状、督促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步骤的实施,以及联合市场监管、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全县1户储煤场地、21户售煤摊点进行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清理取缔14户,迁移改造2户,改造升级5户的整治工作,建成了具有1个洁净煤配送中心,6个洁净煤配送网点的“6+1”洁净煤配送体系。目前,该配送体系已正式开始运营,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错时错峰生产工作。按照市错峰办及县政府关于严格落实错时错峰生产工作要求,积极开工业企业夏季、冬春季错峰生产工作。一是对全县错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底;二是及时制定了夏季、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三是督促各镇及错峰企业认真落实错峰生产政策,并与错峰生产企业签定了错峰生产责任书。夏季错峰生产企业共49户,其中工业企业23户,冬季错峰生产企业4户,以上企业错峰生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顺利通过了省、市错峰生产检查和环保督查检查。

(四)企业改制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眉县造纸厂、眉县水泥厂、眉县石墨矿、眉县钢木家具厂、眉县远征胶鞋厂等5个破产清算组及眉县石墨矿安保资金账户业务往来及资金管理工作;二是按照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系统应纳入改革范围的县属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2015年至2017年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并报县人社局;三是妥善处置了系统企业改制一些遗留问题,制定并完善了水泥厂职工安置预案。

(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经现场核实及技术甄别,将我县常兴镇纺织园区10户企业落后产能设备(1511型单梁、1515型双梁有梭织机659台及整经机7台)纳入2018年淘汰计划当中。按照眉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精心安排,由我局牵头,联合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淘汰计划,不定期深入企业,督促按时、按规定停止生产并拆除淘汰设备。通过政策宣传引导,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措施,全面完成了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部门本级

2

眉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2人(其余离退休38人已移交养老保险处管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917.8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本年支出总计917.84万元.(1)基本支出24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75 万元,占总支出的25%,同比增加额46.82万元,同比增长25.32%,主要是因工资、奖金增长所致;公用经费 12.4万元,占总支出的1%,同比增加额9.15万元,同比增长281.53%,除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水电办公费支出增加外,主因2018年度公务员的交通补贴9.63万元也包含在公用经费 12.4万元中核算。(2)项目支出673.69万元,占总支出的74%,同比增加额 17.49万元,同比增长率2.67%,主要是企业教育培训、节能环保、散乱污整治、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增加所致。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917.8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1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5万元,同比增长29.74%,主要因为工资奖金、医疗补助及办公费增长所形成的;项目支出673.69万元,同比增长2.67%,主要因为节能环保、散乱污整治、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增加所致。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84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万元(主要是优秀公务员奖励支出0.30万元,纪检办案补贴支出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5万元(其中:离休费17.46万元,养老保险支出28.69万元,死亡抚恤0.15万元,余海生活救助等8.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00万元是陕西皇城玉泉门前景观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8.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9.59万元,制造业支出183.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131.7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持143.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9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15万元,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人员经费23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05万元,同比增长37.63%。(主因津贴补贴69.34万元,同比增长8.21%,年终一次性奖金7.67万元,同比增长19.8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69万元,医疗补助7.04万元,住房公积金8.95万元,同比均有不同程度增加所形成的);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4.70万元,同比增长49.33%,主因离休费16.30万元,同比增长1.81%,增加了对原县板纸厂负责同志的生活奖励补助支出8.25万元所形成的。

(2)公用经费12.40万元。包括办公费0.24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0.44万元,交通补贴9.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8万元,较上年1.74万元同比下降20.69%,主要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今年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人数为200人,两者同比均呈下降趋势。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因已实施车改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2批次,200人次,支出1.38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同比下降20.69%。主要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所致。

2.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3.65万元,同比较少1.01万元,同比下降21.67%。主因压缩外出培训开支所形成的。

3.会议费支出0.64万元,同比较少0.26万元,同比下降28.89%。主因精简会议费开支所致。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局按要求公开了“省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评价报告”(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陕财办预函〔2019〕41号)要求,公开2018年预算批复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全部项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73.69万元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要求所属企业确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谋求工业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2.40万元,同比增加9.15万元,同比增长281.53%,除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水电办公费支出增加外,主因2018年度公务员的交通补贴9.63万元也包含在公用经费12.4万元中核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幅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为3.60万元,主要是货物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我局固定资产83.9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原值47.33万元,其余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原值36.65万元。 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2:工信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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