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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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28 20:34:50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备的管理工作。

4、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局责任;负责烟花爆竹零售、无仓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及县属煤矿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审查验收、县属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县属煤矿煤炭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登记备案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工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组织召开全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辖区内的行政事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再培训教育工作。

2、依据县政府下达工作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3、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做好“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

4、积极开展非煤矿山、高危行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5、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6、修订完善非煤矿山、高危行业、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7、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8、做好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本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1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150.63万元,比上年增加36.27万元,非税收入增加为主要原因。本年度支出150.63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收入总计150.63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6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支出总计150.63万元,其中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万元。(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4.44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63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万元。(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4.44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130.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3.13万元,津贴补贴50.93万元,奖金1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万元,住房公积金3.7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其中办公费0.43万元,印刷费1.26万元,电费1.56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差旅费0.08万元,维修(护)费0.72万元,租赁费5.29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1)人员经费130.5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人员基本运行支出。

(2)公用经费12.1万元。为安全生产月宣传采购宣传品和实施集中宣传、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场地租赁等费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持平,主要包括接待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接待5批次,50余人次。

2、培训费支出0.58万元,比2017年减少0.57万元,其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再培训教育支出。

3、会议费支出0.15万元,比2017年减少0.04万元,其主要用于烟花爆竹企业安管人员召开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安全生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36万元。能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的要求,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和手续完整。经费支出按项目进度审批支付,财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能够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8万元。主要为保障安全生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国有资产78.8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1.62万元,占总资产65.5%;办公家具、用具4.57万元,占总资产5.8%;专用设备22.66万元,占总资产28.7%。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原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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