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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并组织实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2.按照县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县级储备工作。
3.负责建立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完善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4.依法管理运营本级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的社有资产,对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维护全县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5.负责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6.负责所属供销企业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职工教育培训、社有资产、财务、审计、统计、人事等工作。
7.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推动电子商务工作;负责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和信用评价工作。
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县供销联社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合作指导股、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股、电商办。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社零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2亿元,占年任务41.7亿元的100.72%,增速12.6%,增速排名全市第一。
2.限上企业培育:完成培育新增限上企业11户,年任务2户,超额完成9户。
3.外贸进出口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5.4亿元人民币,占年任务4.25亿元的 127.06%,增速排名全市第一。
4.新增外贸企业备案:新增外贸进出口备案企业14户,超额完成11户,新增外贸企业数量位居宝鸡各县第一。
5.招商引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高,今年完成招商引资3项,总投资3亿元。引进陕西生产资料化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陕西猕猴桃产业综合服务中心,总投资8000万元,于5月底建成运营;引进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投资建设眉县供销农村信用服务中心,总融资规模达到1亿元,各项金融服务业务全面开展;引进西安星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建设星源石油眉县商业能源服务中心。目前正在做项目备案、审批程序。招商引资落地率达到67%,资金落实率达到60%。
6.项目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加快,完成投资2.56亿元,其中:眉县互联网科技产业园完成投资2.39亿元,占年度投资任务2.38亿元的100.4%;陕西猕猴桃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投资8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陕西金桥果业6000亩猕猴桃土地托管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10月份建设完成,投入运营;明润物流园农副产品二期工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续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今年计划投资2700万元,5月份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正式运营。
7.争取国家投资:争取国家投资力度加大,争取国家投资项目8个1270万元。占县上下达计划300万元的400%。即金色秦川果业冷链项目,金联纺织、华远纺织、齐峰果业、金桥果业外经贸区域发展项目;陕西金桥果业大田托管项目、金渠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新网工程”项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实有人数1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
18 |
18 |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436.94万元,上年收入499.45万元,减少62.51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436.94万元,上年支出499.45万元,减少62.51万元,主要为“农村淘宝”项目建设资金减少所致。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部门收入总计43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436.9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部门支出总计436.94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278.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50.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53万元。
(2)项目支出158.31万元,主要为农村淘宝专项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6.94万元,上年收入499.45万元,减少62.51万元,主要为“农村淘宝”项目建设资金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6万元;
(3)农林水支出60万元;
(4)资源勘探及信息支出46.11万元;
(5)商业服务业支出247.7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0.4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63万元,包括:
(1)人员经费250.10万元;
(2)公用经费28.5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培训费27万元 ,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承担县市商务供销及农村淘宝专项培训费)
3.会议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承担县市商务供销及农村淘宝专项会议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36.9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8.53万元, 2017年运行经费29.55万元,减少3%,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