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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2020年3月16日至4月10日,我局对眉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眉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负责全县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政秘股、确权登记股、耕地利用股、规划管理股、矿政管理股5个股室,下属眉县矿产管理处、土地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地产市场管理所、土地统征办公室、太白山国土分局等6个二级单位。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2019年末全系统实有5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45人、临聘2人。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19年度县财政批复下达眉县自然资源局收支计划总额均为714.31万元。实际收入840.1万元,支出1241.91万元。当年结余-401.81万元,累计结余87.4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眉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2019年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状况及各项经济活动。其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合法,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有效,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预算结转和财务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用经费超支442.4万元。
2.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877927.86元。
3.向非预算单位拨款43万元。
4.漏交印花税27607元。
5.“三公经费”支出较大。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公用经费超支问题,要求其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合理细化预算收支,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对账务处理不规范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问题,责令其积极整改,并在今后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对漏缴印花税问题,全额予以收缴,并处以20000元的罚款;对“三公经费”支出较大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今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有限的资金用于事业发展。同时针对县自然资源局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出的问题,眉县自然资源局已按审计报告进行了整改,执行了审计决定,并报送了整改报告,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做到合理细化预算、规范预算资金管理;同时加强《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力度,规范账务处理,合理把控各项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