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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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2020年4月15日至5月10日,我局对眉县金渠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镇民政办、镇计生办。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金渠镇辖11个行政村,100个村民小组,截止2019年底总人口 36814人,其中农业人口36525人,耕地面积4.8万亩。机关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城乡规划管理站、社会事务管理办、科教文卫办、应急管理办、经济综合服务站、扶贫办、食药监所、武装部、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室。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 76人,其中公务员25人、事业编制25人、退役安置士兵5人、集体干部2人、临聘5人、县级部门协管员4人、社区工作者4人、食药监所3人、教委3人。
2019年度县财政批复下达金渠镇人民政府机关2019年收支出计划总额均为5452400元。实际收入12843590.99元(其中财政拨款10455184.99元,非同级财政拨款2388406元),支出14509650.39元。当年结余-1666059.4元,累计结余1088082.07元。
审计结果表明,金渠镇人民政府提供的2019年财务会计资料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其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执行也较规范。但财政预算不细不实,在执行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进一步规范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不细,约束力不强
2.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926602元。
3.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11866元。
4.扩大开支范围,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0000元。
5.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基础工作薄弱,应设未设明细账,部分会计明细科目使用不准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不细、约束力不强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问题,要求其今后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责令其今后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问题,责令其今后要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政策;对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镇政府会计人员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财务核算,完善相关账务。同时针对金渠镇人民政府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出的问题,眉县金渠镇人民政府已按审计报告进行了整改,执行了审计决定,并报送了整改报告,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预算法》相关规定,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杜绝超预算开支;同时加强《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力度,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账务处理,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