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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审农发〔2018〕27号)有关要求,自2020年7月14日至10月20日,我局对全县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政策情况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眉县2018年至2019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投入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等扶贫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4667.68万元,涉及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扶贫、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单位项目46个。
审计结果表明,眉县县委、县政府能够按照中、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紧扣“实现较高水平小康社会”“撤县设市”“乡村振兴关中示范样板”目标定位,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关中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重点项目推进缓慢。
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田建设、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汤峪镇东坡崩塌治理和2019年秦岭采矿场生态保护修复等3个项目进展比较缓慢,专项资金结余较大。
(二)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县水利局2019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建议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后期协调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并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尽快发挥资金效益;关于“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的问题,建议县水利局及时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移交,确保后期管护责任明确,资产运行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