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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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审计局
关于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的
审计结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09 10:39:1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自2020年2月20日至3月31日,我局对全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截至2020年3月31日,眉县共收到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613.15万元,实际使用613.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控设备和物资。眉县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97.06万元,支出259.09万元,结余37.97万元。接受捐赠的口罩、护目镜、消杀用品等各类物资25.12万件(折价183.83万元),上述物资已全部安排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六项责任”“九条举措”和“四包抓”机制。能够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及时分配使用各级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保障各项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县红十字会、慈善协会能够主动作为,向社会各界公开募捐,县工商联、民宗局积极发动企业和宗教场所募集款物,并将捐赠款物及时分配到全县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极大发挥了社会力量抗击疫情的积极作用,确保了全县干部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县财政局、县慈善协会和县红十字会及时分配使用捐赠资金,尽快发挥社会力量抗击疫情效应。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问题,县财政局、县慈善协会和县红十字会已将未分配使用的捐赠资金37.97万元全部拨付疫情防控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