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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事项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的核准。
3.承担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实施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房屋登记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业的综合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二级市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6.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用地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城市道路管线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等工作;指导镇编制和实施小城镇及村庄建设规划;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提高改善。指导重点示范镇建设。
8.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和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程的报建、质量安全、竣工验收与备案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职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活动。承担全县勘察、测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建筑材料检测、商砼等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区照明、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和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的临时占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承担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审批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许可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管理工作。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实施人民防空组织的防空指挥、防空通信、防空警报与演练和防空工程建设等工作。
11.承担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灾情传报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驻眉大中型企业做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工作协调指挥办事机构职责。
12.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建筑节能和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建筑业新技术研发和技术培训工作。
13.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1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事项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的核准。
3.承担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实施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房屋登记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业的综合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二级市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6.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用地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城市道路管线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等工作;指导镇编制和实施小城镇及村庄建设规划;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提高改善。指导重点示范镇建设。
8.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和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程的报建、质量安全、竣工验收与备案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职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活动。承担全县勘察、测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建筑材料检测、商砼等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区照明、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和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的临时占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承担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审批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许可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管理工作。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实施人民防空组织的防空指挥、防空通信、防空警报与演练和防空工程建设等工作。
11.承担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灾情传报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驻眉大中型企业做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工作协调指挥办事机构职责。
12.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建筑节能和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建筑业新技术研发和技术培训工作。
13.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1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0 |
眉县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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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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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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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眉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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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眉县园林绿化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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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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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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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眉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84名,公务员编制9名。事业编制75目前实有人员84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10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6.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4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10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06.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4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0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6.41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4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10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06.41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4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06.41万元,较上年增加14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6.41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7.03万元,较上年增加3.25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46.77万元,较上年增加9.26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3)水体(2110302)162.00万元,较上年减少41万元,原因是压缩经费。
(4)行政运行(2120101)262.95万元,较上年增加143.77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5)城管执法(2120104)124.29万元,较上年增加124.29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6)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131.45万元。
(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107.00万元,较上年减少22.57万元,原因是压缩经费。
(8)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48.63万元,较上年减少5.49万元,原因是压缩经费。
(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593.78万元。
(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1346.03万元,较上年增加1346.03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1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01)25.0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原因是压缩经费。
(12)住房公积金(2210201)37.48万元,较上年增加7.41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13)防震减灾基础管理(2240510)4.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6.4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01.63万元,较上年增加234.69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976.22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78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原因是局机关增加1名遗属补助。
其他支出(399)269.00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6.4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20.16万元,较上年增加136.48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8.00万元,较上年增加28.22万元,原因是市容园林局与住建局合并。。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2358.4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0.78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原因是局机关增加1名遗属补助。
其他支出(599)269.00万元。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示例: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细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无增加(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无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23%),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细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无增加(减少)。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安排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无增加(减少).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安排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无增加(减少).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6.4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62.95万元,较上年增加14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园林局合并。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