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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5-06 20:33:29 浏览次数: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规定,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和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订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制定并发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规范标准化活动,参与有关标准化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13、 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负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生产、批发环节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镇街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促进全县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组织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17、设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非公有经济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依据眉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政秘股、人事教育股、财务内审股、政策法规股、市场主体和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12个内设机构。下辖13个全额拨款二级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续深化市场准入改革。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行政审批电子化,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市场主体增量、增速保持全市领先位次。

2、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按照省市改革要求,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推进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

3、持续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在巩固年报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加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监督,加大未年报企业抽查检查力度,探索对未年报企业实施惩戒措施。发挥公示系统“一网归集、三方使用”功能,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广泛应用。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巩固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和市级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我县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加快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及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化食品生产安全体系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公开承诺,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动态查询数据库,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加强流通环节风险防控。大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确保婴幼儿“口粮”安全。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幼儿园小学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提高,坚决杜绝校园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加强生产日期、保质期监管,推进食品包装食用期限标注工作,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管理。鼓励企业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行业地方标准,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年内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实现抽检量每千人4批次的目标。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市食品安全监管新规定,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

5、严格药品安全监管。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规定,建立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建设药品追溯系统,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下功夫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隐患。加强药品检查和执法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

6、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逐级夯实安全监管责任,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次以上,集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全县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动态监管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切实抓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公众普及宣传活动。

7、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持续开展消费环境测评工作。深化12315平台建设,规范建立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分析研判、统一绩效评价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针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培育“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示范单位各20户,确保完成“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

8、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以及舆论关注的热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9、持续加强竞争执法工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保健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打传规直工作,完善直销监管措施,落实退换货制度,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深化政企联动和区域合作机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完善通报约谈制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开展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专项执法。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不断优化网络市场环境。

10、不断加强价格执法。加大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监管力度,落实猪肉和粮油蛋菜保供稳价措施,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开展全县涉企收费检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水电气暖等行业价格收费监管。

11、加强重点市场监管。继续开展旅游、农资、成品油、煤炭等重点市场专项整治,做好校园周边、景区景点无照经营及“散乱污”企业查处取缔、扫黑除恶等工作,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12、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把专利、商标和企业名称注册,与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结合起来,形成协同联动。发挥“双打办”职责,协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标、专利代理行为的监管力度。

13、制定实施眉县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以质量强、品牌强、标准强、制造强、效益好为目标,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继续组织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等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质量奖评选,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对标质量强县考核指标,保持和巩固质量考核全市优秀等次。积极推动太白山旅游区国家级旅游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横渠镇文谢村人居环境标准化示范项目、横渠镇李魏村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点、太白雪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14、切实做好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应对检测改革工作衔接,采取定点检测、上门检测、预约检测等方式,提升检测检验工作能力与水平,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力争完成万件以上,计量检测率达到90%以上。

15、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和全域旅游发展。聚焦融资难、退出难、负担重、办事难等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定向为园区、旅游企业全方位提供政策扶持、标准化推广、银企对接、创业培训、企业展示、协会建设等服务,积极运用动产抵押和股权、商标权质押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16、切实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争取资金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世沃顺风机械、奇盛昌门窗加工、恒泰润达精密模具、鑫铝模具等4个项目1亿元投资任务。积极联系协调,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全部按计划落地建成,确保完成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同时,挖掘各种资源关系,积极向省市汇报联系,努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00万元以上。做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在扎实开展帮联工作的同时,持续做好扶贫互助合作社的指导监管工作,为壮大村组集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搞好服务。

17、做精非公党建。深入推进非公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化“四融”工作法,加强在流动党员管理、有效覆盖提升、互联网党建、区域化党建等领域的探索创新,强化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突出“两个覆盖”精细施策,实现真覆盖、稳覆盖、强覆盖。组织开展“行业领军党建强”活动,持续深化“星光增辉”行动,引导非公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活动,立足实际打造富有眉县特色的非公党建品牌。

18、全面强化信用监管。加快公示系统建设,整合食品、药品、价格、质量等领域涉企信息,实现数据的归集共享公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操作系统,合理确定抽查事项、频次、比例,确保抽查结果100%公示,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规范联合抽查工作流程,推进实施联合抽查检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完善市场主体监管系统,扩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录入路径,健全信用修复和强制退出制度。

19、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全力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加强各业务条线系统应用水平,推进各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共用。强化监管数据收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市场监管领域的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为精准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0、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干部职工要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市场监管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常态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家风家训教育,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庸、懒、散、慢”及“四风”问题。

21、严守规矩纪律。全体干部职工都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项纪律、政府十项要求,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政令畅通,自觉执行上下班、请销假、值班带班、公务接待、财务制度、公车管理、着装规定等各项纪律制度,增强规矩纪律意识,坚决摒弃侥幸心理,严格自律、严谨低调,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帮的忙坚决不帮、不该参与的事坚决不参与,管好自己的工作圈、亲友圈和生活圈,确保自己的政治安全和人身安全。把“严管就是厚爱、监督才是保护”贯穿始终,把“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作风精髓融入到每项工作的谋划、推进和落实中去,撸起袖子加油干,团结一致勇向前。

22、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在统一规范行政处罚办案文书、裁量标准、办案程序、办案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及使用规则。组织开展岗位培训、业务比武等形式多样的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同时,继续抓好脱贫攻坚、治污降霾、非洲猪瘟防控、秦岭野生动物保护、精神文明、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综治维稳、全民创业、非法集资处置等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市场环境保障,为加快新时代四个眉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3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眉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3

眉县市场主体服务中心


4

眉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5

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6

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7

眉县首善街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8

眉县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9

眉县槐芽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0

眉县常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1

眉县营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2

眉县金渠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3

眉县汤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4

眉县横渠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9人;实有人员170人,其中行政99人、事业7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95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7.2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减少)7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和工资结构变化;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95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57.2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7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和工资结构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5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7.24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和工资结构变化。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95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57.24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和工资结构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57.24万元,较上年增加7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和工资结构变化。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7.25万元,其中: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原因是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2)行政运行(2013801)1495.45万元,较上年增加597.29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和工资结构变化。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2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原因是经费压缩,控制开支。

(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3804)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原因是市场监管专项增加。

(5)信息化建设(2013808)8.00万元,较上年增加8.00万元,原因是市场监管对信息化建设的标准提高。

(6)认证认可监督管理(2013810)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原因是市场监管加强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7)药品事务(2013812)36.00万元,较上年减少17.00万元,原因是经费压缩,控制开支。

(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11.00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原因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增加。

(9)培训支出(2050803)2.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91.74万元,较上年增加56.4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结构变化。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95.84万元,较上年增加41.7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结构变化。

(12)住房公积金(2210201)75.22万元,较上年增加31.4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结构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7.2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777.18万元,较上年增加713.8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结构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8.96万元,较上年减少83.82万元,原因是经费压缩,控制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1.10万元,较上年增加0.78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化。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7.2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77.18万元,较上年增加713.8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结构变化。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68.96万元,较上年减少83.82万元,原因是经费压缩,控制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1.10万元,较上年增加0.78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化。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执法车辆增加开支;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0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47.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控制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执法车辆增加开支。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控制开支。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基层消费维权组织培训。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车辆18辆,专用车辆2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XX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XX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XX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7.24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7.00万元,较上年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表26FF91077FE6418A9B6E1B9EF628A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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