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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公安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5-06 20:33:29 浏览次数:

眉县公安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具体措施意见,部署、指导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重要情况和信息;研究制定对策,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

(三)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的侦破;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保卫和出入境事务以及外国人旅行的有关事务。

(五)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灭火指挥工作。

(六)负责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七)负责来眉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警卫目标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重大集会、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及预防工作;指导基层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九)负责监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十二)负责全局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警务督察、廉政建设、公安装备管理,并负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三)负责全局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四)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复查公安保卫部门经办的案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十五)按照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行政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眉县公安局关于分解下达市公安局2020年36项重点任务的通知

一、坚决维护政治安全

1、深化涉稳情报线索落查稳控机制,提升“情指行”一体化实战水平。由指挥中心牵头,各警种密切协作配合,建立情报信息研判核查稳控机制建设,实现情报预警依托指挥落地更加有效、指挥处置依托情报引领更加准确、勤务实施依托精准指挥更加规范。(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指挥中心)

2、推进县级国保网侦工作室建设,强化912专项工作人才储备,提升境外导控工作基础条件,进一步强化国保秘密力量建设。(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国保大队)

3、配合市局做好高校情报信息工作,全力维护高校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国保大队)

4、加大网络监管和网上24小时巡查,严厉打击网上政治谣言违法行为,坚决确保网上政治安全。(牵头对接落实单位:网安大队)

5、进一步加强网络侦查能力建设,发挥网络空间与信息安全应用技术实验室作用,提升网络侦查防攻能力,有效服务侦查打击能力。(牵头对接落实单位:网安大队)

6、深化反恐怖情报信息平台特色化实战应用,实现对关注群体的动态管控,坚决守住眉县不发生暴恐案事件底线。(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治安大队)

7、强化反恐怖阵地建设,推广人员聚集区、重点单位、部位等反恐防范立体化网络试点经验,打造全市亮点。(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治安大队)

二、深化社会治理创新

8、围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进一步完善落实信访问题首接责任制等相关制度机制,第一时间调查、查证、化解,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苗头状态,控制增量,为保持全省信访稳定良好运行秩序,持续领先全国做出积极贡献。(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法制室)

9、深入推进寄递行业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推动落实《寄递企业安全防范要求》,全力维护眉县寄递渠道通畅安全。(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国保大队)

10、深入推进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深入推进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推进管线巡护专业化、社会化进程,组织开展企地共建和联防联治。(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国保大队)

11、以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抓手,年内创建2个市级以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在原有14个“智慧安防小区”的基础上,再建设5个标准化“智慧安防小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治安大队)

12、以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安检查站规范化建设,(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治安大队)

13、建设并发挥好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和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平台作用,继续深化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落实,确保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14、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建设,建立系统的防范治理与打击犯罪工作机制,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新型犯罪的能力。(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15、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部署,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16、继续深入推进新型现勘体系建设应用,力争于2020年11月前全面完成血样检测入库任务。为打击刑事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17、严格落实命案侦破“三同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侦破命案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命案逃犯,收集完善逃犯及其关系人的相关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力争在命案逃犯抓获上有突破。(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18、落实全省警卫任务联动协作机制,加大无人机反制装备配备应用,着力打造警卫工作新模式。(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国保大队)

19、深化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应用,落实涉众型经济犯罪办案与维稳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重大集群专项战役,提升预防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水平。(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20、充分应用新型侦查手段和大数据,继续组织开展禁毒示范县、乡镇(街)、社区(村)三级联创活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禁毒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助推眉县禁毒工作。(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21、加大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源头隐患滚动清零”活动,从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管理工作继续保持领先。(牵头对接落实单位:交管大队)

22、发挥全省环食药侦查综合应用平台作用,加快侦查专业装备配备,联合市场监管、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加大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提高线索发现能力。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三、深化公安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3、对接市县“放管服”改革任务部署,配合牵头警种部门推动已出台便民利企措施的实施。不断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办公室)

24、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不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在更多领域推广,力争陕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领先。(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办公室)

25、照《陕西省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要求,加快陕西政务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大基层装备配备,按完备派出所装备配备达标,为基层配备补充紧贴实战器材和设备;加快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年内槐芽、齐镇两个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投入使用,争取城关、横渠两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国家建设资金下达到位。(牵头对接落实单位:警务保障室)

26、大力推行“一带一路人员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完善24小时港澳台自助签注服务,扩充和完善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打造24小时全覆盖的出入境网上服务模式,实现部分出入境业务“网上办、指尖办、随时办”的工作目标。(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治安大队)

27、严格落实“三个当场”“四个必须”,全面实现“合成作战、信息共享、智能应用”一站式办案管理。全面落实省、市建设要求,高标准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任务。强化所队办案区的升级改造和使用管理,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规范应用流程,确保一般案件在所队办理的入区执法安全。(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法制室)

28、总结推广规范律师会见试点看守所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制度,推动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位于全市前列。(牵头对接落实单位:看守所)

29、深入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总结推广安康一体化大监管模式,创建眉县监管工作亮点。(牵头对接落实单位:看守所)

30、完善建立合成作战参与支撑公安实战工作体系,建立跨区域案件专业研判工作组,全面推动合成作战手段升级,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刑侦局)

31、加大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推进科技信息化培训和应用。(牵头对接落实单位:科信办)

32、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深化、三年大提升”的要求,依托“三秦警务云”和陕西公安大数据平台,深化大数据全警应用。(牵头对接落实单位:办公室)

33、进一步完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加大交通指挥中心与“321”智能监管服务平台的深度应用,健全交通安全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化主导交管勤务和事故预警预防能力。(牵头对接落实单位:交管大队)

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34、加快推进辅警立法,实施从优秀辅警中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开展辅警规范化管理品牌创建活动,探索建立辅警考核制度体系建设。(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政工室)

35、以开展全警“基础训练年”为主线,按照“党委领导、政工牵头、警种主训、分级实施”的大练兵责任分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坚持从高从难从严,统筹推进“六大练兵”,掀起全警大练兵工作热潮,全面提升全警政治素养,能力素质,实战本领。(牵头对接落实单位:政工室)

36、围绕日常工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督察督导,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从严推动问题整改和问责。提升“网上督察+大数据”建设应用,常态推进督查问责机制。(牵头对接落实单位:督察大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

眉县局机关内设5个综合科室、5个直属大队,下设11个派出所和看守所、拘留所各1个共23个基层所队,眉县公安局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一级单位,财务单独核算。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眉县公安局道路智能管理中心


2

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

眉县公安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眉县公安局编制198人,现有在编人数196人,县局158人,交警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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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28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8.86万元,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了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非税收入任务以弥补经费不足;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28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8.86万元,公安全支出预算拨款支出7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支出35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9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了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非税收入任务以弥补经费不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8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9.46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了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非税收入任务以弥补经费不足。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28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8.86万元,公安全支出预算拨款支出7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支出35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9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89.4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非税收入任务以弥补经费不足。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9.4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101)2108.86万元,较上年增加412.03万元,原因是民、辅警工资的变动。

(2)行政运行(2040201)522.00万元,较上年增加54万元,原因是民、辅警工资的变动。

(3)信息化建设(2040219)131.00万元,较上年增加31万元,原因是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不断加大。

(4)执法办案(2040220)88.80万元,较上年减少612万元,原因是将执法业务细化后支出分解到其他功能性科目中去。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39.22万元,较上年减少97.26万元,原因是单位上缴比例下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19.61万元,较上年减少14.98万元,原因是单位上缴比例下调。

(7)住房公积金(2210201)79.97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原因是单位上缴比例上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9.4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446.17万元,较上年减少60.65万元,原因是单位上缴社保比例下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24.80万元,较上年减少661.46万元,原因是非税收入较去年大幅增加用于弥补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8.49万元,较上年增加6.49万元,原因是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标准较去年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9.4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446.17万元,较上年减少60.65万元,原因是单位上缴社保比例下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24.80万元,较上年减少661.46万元,原因是非税收入较去年大福增加用于弥补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8.49万元,较上年增加6.49万元,原因是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标准有所提高。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示例: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0.4万元,较上年减少5.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以机关灶用餐为主;公务用车运行费160万元,较上年减少5.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0辆,专用设20万元以上的设备12套。2020年无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9.46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289.4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非税收入任务以弥补经费足。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公开表641A82547FEE47EE9244FCB006B48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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