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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5-06 20:33: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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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培育和完善城乡市场体系,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全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行业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六)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

(七)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落实对外劳务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对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依法对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实施备案登记,牵头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实施对外援助工作,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合作业务;协调指导县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贯彻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 县域工业园区、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协调、 指导和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发展规划、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 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十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 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各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 负责全县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管理。

(十四)贯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 新材料等方面的规划、 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县政府科技重大项目, 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五)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 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消化创新。

(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各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指导全县软件业发展;组织推进全县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科技推广和行业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在眉的公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协调与服务, 协调县内电信资源分配,推进电信普遍服务。

(十八)承担军民融合方面相关工作职责。

(十九)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盐的监管;建立储备盐管理、轮换、动用制度; 制订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

(二十)负责联系驻眉中省市企业, 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十一)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外国智力及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建议,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

(二十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中省市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二十四)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建议。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规划,牵头负责制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六)负责全县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组织开展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七)组织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牵头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九)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三十)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十一)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省、市科学技术奖、“三秦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提名推荐等相关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

(三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十四)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分散、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三十五)有关职责分工。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为县级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秘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的草拟;负责对外宣传、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考核工作。

(二)发展服务股。负责全县工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协调指导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装备制造等项目的申报,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及培训等;负责争取国家投资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参与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指导;承担全县股份制企业监事总会职能;负责督促企业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煤炭经营、散装水泥和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协会指导服务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正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研究提出经济运行年度、近期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及新产品开发、名牌产品的推荐、审定报批工作;负责规模企业培育奖补,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的争取、申报工作;贯彻国家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与宏观调控。

(四)项目股。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各项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工业重点项目产能释放工作;负责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产业集群、光伏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等项目争取、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五)信息化股。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推进及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网站建设及省市网站的信息上报工作;负责两化融合、企业云平台、智慧园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县公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的衔接与服务,协调县内电信资源分配管理,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作。

(六)商务股。负责宏观指导、监测检查县内外贸企业、生产自营企业的业务及出口工作;负责商务项目的争取、申报等工作;协调贸易中的重大问题和各种关系;负责成品油现场规划、准入及现场管理工作;负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协助管理全县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接受援助等业务;负责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及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等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七)科技股。拟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科技项目实施办法,组织项目申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和验收;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外国专家服务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指导科技扶贫工作;负责做好涉及人口、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统筹做好工业发展总协调,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非公经济增加值占比、科技研发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限上企业培育、规上企业培育、进出口贸易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市考指标全面完成。

2、持续深化联企帮扶,协调用好用活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重点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帮助企业纾难解困、盘活资源、释放产能。

3、围绕做活传统工业,支持砖机、建材、食品等老牌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力度,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促进产能释放。

4、鼓励引导有条件企业积极上市挂牌,扩大信贷规模,全年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5亿元,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5户,新增产值过亿企业4户以上。

5、加快重点场所5G网络部署,实现县城区和重点场所wifi全覆盖。

6、牵头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7、建立外贸服务平台,提升外贸服务水平。一是成立眉县外贸服务中心,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企业化运营;二是整合全县出口产品,通过服务中心做好出口贸易业务,增加全县进出口总额;三是服务中心定期开展进出口业务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外贸管理队伍业务水平;四是收集全县优势品牌产品,依托服务中心,参加境内外展销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推介。

8、产能释放或闲置资产转型1户,到位资金1亿元。2.地方政府债券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向经开区倾斜,年内争取中省资金1100万元,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3.2亿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科学技术局牌子。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3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2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在编在岗人数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3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7.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2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在编在岗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93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2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在编在岗人数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3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7.93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2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在编在岗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7.93万元,较上年增加12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职能划转,在编在岗人数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93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1万元,较上年增加127.7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职能划转,在编在岗人数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9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1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46.89万元,较上年增加127.7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职能划转,在编在岗人数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9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19.3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8.65万元,对企业补助(507)13.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46.89万元,较上年增加127.7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职能划转,在编在岗人数增加。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安排会议费支出0万元。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安排培训费支出0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无公车。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7.9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5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通常由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在执行预算时具体列示。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第四部分公开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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