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0-01458 | 发布机构: 眉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2020-06-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19]24号)及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有关工作要求,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务新媒体普查统计,截至目前,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18个,其中,县级政府政务新媒体1个,县级部门及镇街共17个。本次检查对全县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8个。并抽查了部分乡镇和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2个,合格率仅为89%。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因机构改革,单位的职能职责转变及人员调整等因素,眉县应急管理局的“眉县安监”官方微博、眉县供销联社的“眉县供商”官方微博无专人维护,内容更新不及时,现已申请注销,目前正在接受平台审批中。其他各政务新媒体有专人维护管理、内容更新及时、办事要素齐全、互动栏目回应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单位应建立规范的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更新工作,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对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2.加强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建立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工作制度,政务新媒体发生新建、注销、整合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备案。
3.建立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各镇街、政府各部门在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的基础上,还应积极做好对本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和督促指导,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可进行有效整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
请各镇街、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及时与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545900),索取本单位检查报告,督促主办、承办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于2020年6月25日前报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眉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