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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0-09-15 14:31:44 浏览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省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本部门局本级(机关),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局本级(机关)。

序号

单位名称

1

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2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6人。


附件: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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