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8/2021-01394 发布机构: 眉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
中央参照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8 16:37:54 浏览次数:


眉财教字〔2021〕1号

眉县教体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中央参照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1〕5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职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预算400万元,用于落实《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要求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等。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和“50601资本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今年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抓紧拨付,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截留和挪用补助资金的行为。深入落实教育脱贫攻坚等要求,专项资金要向薄弱环节倾斜,做到原有投入不减少,增量资金重点支持。在资金分配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兼顾符合办学要求、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职业学校。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同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重复支持。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指导和督促有关学校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示项目信息。加强项目管理,组织有关项目学校认真填报《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备案表》,于2021年1月底前按照归口分别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

 

眉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