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8/2021-01397 发布机构: 眉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9 17:09:55 浏览次数:


眉财教字〔2021〕6号

 

眉县教体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1〕15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经费247万元,专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非寄宿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列报“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经费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要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精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要瞄准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精准施策,切实做好义务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

三、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陕财教〔2019〕121号)要求,专款专用,严格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眉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