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1-01878 | 发布机构: 眉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2021-10-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经审核,决定对宝鸡市眉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通告如下:
一、负责人:张军社
二、执法区域:眉县
三、执法类别:烟草专卖
四、办公地址:眉县张载南路
五、监督电话:0917-5557655
六、邮编:722300
七、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