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260004/2021-01624
发布机构: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15 17:05:57
名  称: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眉政办发〔2021〕40号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5 17:05:57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眉县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眉县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14    


眉县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增强农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以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宝鸡市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文化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产业化推进、融合化创新,盘活乡村经济要素,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分区域、分线路、分层次发展一批景区依托型、城镇近郊型、现代农业型、休闲农家型、特色餐饮型乡村旅游项目,把乡村旅游培育成全县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最活跃的业态和重要的增长极,成为我县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到2023年,全县建成乡村旅游A级景区1个以上,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达到2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3个以上,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3个以上,乡村旅游村占行政村总数的8%左右,从业人员达到0.5万人以上;发展农家乐示范户50户以上、精品民宿5个,打造精品乡村旅游线路2条、招牌乡村美食10种以上。乡村旅游形成规模,品牌更加突出,效益更加明显,年接待游客突破200万人次,综合收入突破2亿元。

(二)乡村旅游村发展原则及认定标准

乡村旅游村是指依托乡村振兴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的村,符合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守基本农田、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二是规划引领,科学发展。坚持县级乡村振兴规划和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引领,编制镇、村旅游专项规划,或者在镇、村规划中设置旅游专项版块,有效整合农业、林业、文化、水利等资源,将乡村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增强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科学性、导向性、有序性。

三是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或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

四是丰富内涵,品质发展。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民俗风情,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吸收现代文明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人文内涵,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五是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推动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电子商务、农产品加工、乡村建筑业、康养旅游、乡村度假等深度融合,实现三产融合、跨界开放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六是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在符合发展原则的前提下,认定乡村旅游村应具备的基础标准为:有村庄规划或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方案,年接待游客1万人以上,发展农家乐(民宿)5户以上,吸收劳动力15人以上,旅游业年收入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5%以上。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省、市乡村旅游示范村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应标准评定。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资源开发,形成乡村旅游发展热潮

1.推进乡村旅游规模化建设。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完成乡村旅游村示范工程。2021年,全县建成乡村旅游村2个以上。2022年,全县新建成乡村旅游村2个以上,金渠镇、齐镇各建成1个,全县共建成乡村旅游村4个以上;2023年全县新建成乡村旅游村4个以上,全县共建成乡村旅游村8个以上。(县文旅局牵头,各镇街、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

2.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坚持示范引领,优化提升汤峪镇汤峪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品质。营头镇、齐镇、金渠镇、常兴镇、首善等镇街积极创建旅游特色名镇,培育发展和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市乡村旅游示范村、乡村旅游A级景区。全县每年力争创建市级以上乡村旅游相关的荣誉品牌2个以上。(县文旅局牵头,各镇街、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

3.实施农家乐提升工程。汤峪镇、营头镇、齐镇、金渠镇、首善街办等镇街对区域内农家乐详细摸排,统一建档立卡,开展精细化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日常管理,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的金牌农家乐。加大农家乐培育,充分吸纳社会资金,加大发改、农业、旅游、扶贫、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政策倾斜力度,积极扶持农户和企业发展农家乐。汤峪镇、营头镇每年要培育农家乐示范户5户以上,其它相关镇街每年培育2户以上农家乐示范户。(县文旅局牵头,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二)狠抓产品供给,打造乡村旅游人气高地

1.发展旅游民宿。按照《旅游民宿的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行业标准,积极打造农家客栈、森林人家、家庭旅馆、休闲驿站、田园农庄等各类民宿。汤峪镇、营头镇、金渠镇、常兴镇、首善街办等镇街每年发展丙级以上旅游民宿户1以上。(县文旅局牵头,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配合,相关镇街负责)

2.推出特色美食。各镇(街)、相关单位要加强乡村旅游美食创意研发,每年推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广受游客欢迎的品牌乡村美食两道以上。积极组织开展乡村厨师厨艺大赛、乡村美食节等活动,为我县特色旅游美食不断注入新内涵。(县工信局牵头,文旅局、各A级景区配合,各镇街负责)

3.开发旅游商品。全县各A级景区、各镇街要按照品牌化、创意化、特色化发展思路,加大对乡村旅游商品开发企业、机构、人才的培育,力争各乡村旅游村每年推出旅游商品1-2种。要以“眉县礼品”品牌为统领,整合县、镇、村三级旅游商品,形成品牌效应。(县文旅局牵头,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A级景区配合各镇街负责)

4.丰富体验项目。各镇街要坚持“+旅游”理念,根据市场需要,深挖特色资源优势,把镇村文化节庆活动与旅游有机结合,把农业开发、农事体验、农业观光与旅游有机结合,把水利建设、林草湖田建设与旅游有机结合,不断开发出形式多样的“旅游+”体验项目。(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农业农村局、文旅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5.开发精品线路。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精心打造、精心谋划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到推出两条以上在省市有影响力的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县文旅局牵头,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教育体育局配合)

(三)狠抓基础设施,打造乡村旅游舒适环境

1.狠抓停车场和游客服务站点建设。推进现有镇村停车场生态化改造和扩容提升,鼓励乡村旅游镇村利用现有政务服务中心、村委会、文化站等建设游客服务站(点),不断完善咨询、讲解、医疗、投诉、购物、消费等乡村旅游服务功能。(县文旅局牵头,各镇街负责)

2.狠抓镇村乡村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各乡村旅游村要结合实际,对照《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BG/T10001),全面完善旅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旅游导视系统。(县文旅局牵头,农业农村局、交通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3.大力实施乡村厕所革命。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农村厕所在村组交通要道、镇村游客集散点、乡村旅游主要参观点全覆盖。支持镇村新建、改建、扩建符合标准的A级旅游厕所,鼓励镇村沿街企事业单位和农户免费开放厕所,让厕所成为展示乡村文明的重要窗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文旅局、城管执法局配合,各镇街配合)

4.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公路风景道建设。提升乡村公路景观。依据沿线地貌特点和文化特色分段确定主题,妥善处理好道路景观与沿线村庄、水体、湖面、田地、林地的相互衔接,配套完善观景平台、房车营地、农村厕所、标识系统等基础设施。交通局每年打造乡村旅游风景道1条以上。(县交通局牵头,文旅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5.大力实施乡村旅游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抓手,全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行动。大力开展植绿栽花、水面治理和景观小品打造,扎实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回收、转运、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局每年打造美丽宜居镇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3个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卫健局、文旅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各镇街负责)

(四)狠抓文旅融合,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

1.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旅融合。把基层文化场所建设与发展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站)、文化广场、村史馆、图书室、文化馆、活动室等乡村文化设施与游客服务中心、站(点)的建设水平,提升档次,功能融合,主客共享。到2023年,基本完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旅融合。(县文旅局牵头,各镇街负责)

2.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乡村特色民俗、节庆文化,对现有的乡村民俗、节庆活动进行包装改造,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活动品牌;持续开展“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活动,发展“张载关学文化进乡村”活动,支持“非遗工坊”进乡村;深入挖掘张载关学文化、白起军事文化、扶眉红色文化等资源,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县文旅局牵头,各镇街负责)

3.全面提升宣传营销水平。加大乡村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把乡村旅游和和全县各A级景区宣传进行捆绑宣传促销。加强乡村旅游市场的分析和定位,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乡村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旅游+互联网”宣传,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通过直播、短视频、VR等多种形式,在线展示乡村优美自然风光、优秀传统文化、乡村节庆活动,打造网红打卡地,不断提高我县乡村旅游品牌知晓率和影响力。(县文旅局牵头,各镇街负责,各A级景区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交通局、工信局配合,各镇街、A级景区负责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由文旅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定期研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各镇、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乡村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政策扶持。县政府将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乡村旅游重点支持。县级各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人才培训、宣传营销等政策执行上适度向乡村旅游镇村倾斜。各镇街也要安排资金进行奖补,并积极整合用地、信贷、产业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对乡村旅游镇村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宣传营销、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旅游。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乡村旅游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全域旅游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乡村旅游整体品牌宣传推广,努力营造乡村旅游发展的浓厚氛围。各镇街要及时总结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逐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模式和发展路径,推动全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