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3/2021-01420 | 发布机构: 眉县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1-10-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县级二级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医保资金结余测算基数的公示
公 示
县级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宝鸡市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试行)》(宝医保发〔2021〕83号)和《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眉县医疗保障局按照《结余留用资金计算公式》规定对全县二级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测算基数进行了核算,现予以公示。
眉县人民医院 7.54万元
眉县中医医院 1.01万元
眉县妇幼保健院 0.0042万元
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公示电话:0917-5545066
受理科室: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眉县市民中心3楼308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
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