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4/2021-01602 | 发布机构: 眉县乡村振兴局 |
生成日期: 2021-10-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按照《宝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市财办农〔2021〕29号)要求,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制定了《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告。
附件: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
公 告 期:长期公开
监督单位: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梅晓琪
监督电话:0917—5542561 12317
联系地址:眉县农业大厦
眉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