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 〔2013〕42号 )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即日起对眉县2021年11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信息予以公告,请群众监督。
眉县11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公开表.xls
眉县11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情况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