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2021-01737 发布机构: 眉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1-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8至10月份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1-17 14:26:04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作用,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现将8至10月份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8至10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审核发布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报送信息387条。其中,县政府网站新闻中心栏目发布信息164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23条。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报送迟滞。部分单位对县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稿件报送不及时、数量少,不能充分反映本单位日常工作动态。县司法局、卫健局、公安局、交通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招商局、民宗局等单位8至10月份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数量为0。县发改局、住建局等单位未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责任,虽多次督促提醒,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数量仍不达标。

(二)信息质量不高。县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局、文旅局、人行眉县支行等单位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发布的信息稿件存在语句不精炼、内容不完整、配图不规范,个别信息还存在错敏词和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影响了我县对外宣传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围绕本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及时撰写报送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广泛宣传工作动态,凝聚推动发展合力。

(二)完善公开内容。各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要求,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保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好财政、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加强审核督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对拟发布信息要反复核校,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不断提升县政府网站服务管理水平。

附件:2021年8至10月份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