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021-01713 发布机构: 眉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眉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1-25 08:59:46 浏览次数:


文件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三、食品安全事件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发现食品污染,尚未造成健康损害后果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29人以下,危害程度较轻的,为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

四、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为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县食药安办、县应急管理局、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教体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林业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检测评估、维护稳定、物资供应、新闻报道7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五、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县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下,经卫健部门分析评估,Ⅳ级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处置。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分别配合国务院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省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组织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各自职责。

六、食品安全事件急响应的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终止响应。

七、食品安全事件救援的保障

本预案涉及到的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以及应急工作小组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单位或组织内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或工作程序,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八、食品安全事件救援的社会参与

镇(街)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