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9/2021-01895 |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 2021-12-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2021年3月24日至5月21日,我局对眉县横渠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镇财政所。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横渠镇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辖14个行政村,全镇总人口5.3万,总耕地面积 5.1万亩。机关内设党政办、人大主席办、经济发展办等17个站办;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77人。
横渠镇2020年度总收入30377469.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83521.79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50万元,横渠街道改造项目资金1667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665656元,捐赠收入2000元,利息收入4738元,其他收入521553.80元。
横渠镇2020年度总支出22924277.19元。(其中人员经费6523177.19元,日常公用经费5835100元,项目支出10566000元),超预算支出23497546.58元。
审计结果表明,横渠镇提供的2020年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在财政预算执行、有关财政法规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进一步规范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预算支出;
2.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
3.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4.漏缴税费;
5.滞留应缴财政资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其认真申报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合理支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对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问题,责成其对往来资金及时进行清理,保证会计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责成其将所收款及时上缴财政;对漏缴税费问题,责成对漏缴税款,予以全额收缴;对滞留应缴财政资金问题,对滞留工资结余资金全额收缴财政。同时针对横渠镇人民政府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出的问题,眉县横渠镇人民政府已按审计报告进行了整改,执行了审计决定,并报送了整改报告,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认真执行预算;二是已于2021年8月将收取的公租房租金及城市配套建设费分别上缴眉县住房保障中心和县财政局;三是对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逐步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资金;四是漏缴税费已全部上缴;五是对滞留工资结余资金逐步全额收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