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1-01871 发布机构: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生成日期: 2021-1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7 15:45:41 浏览次数:


机关各股室、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宝审服发〔2021〕46号)要求,经研究,现将《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各审批股室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行使职权,未列入目录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对《目录清单》中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股室不得擅自委托、取消、下放和调整。确需调整的,报局务会议审定同意后,按程序予以调整。

三、机关各审批股室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附件: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xlsx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