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021-01811 发布机构: 眉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解读:《眉县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1-12-21 15:30:42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健全我县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适用范围

我县区域内突发或县域外发生涉及我县的一般及以上疫苗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将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级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级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疫苗安全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疫苗安全突发事件(Ⅱ级)、较大疫苗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不良事件人数不超过2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非级别疫苗安全或舆情突发事件;以上两种为非级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

四、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

县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为全县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以及非级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县食药安办、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编办、县发改局、教体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医保局等单位。县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检测评估组、社会稳定组、舆论引导组、专家组等8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五、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县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下,经卫健部门分析评估,非级别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处置。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疫苗安全突发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分别配合国务院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和Ⅱ级、省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市应急指挥部启动响应IV级,组织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各自职责。

六、疫苗安全突发事件急响应的终止

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得到消除或处置结束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解除应急状态。

七、疫苗安全突发事件救援的保障

本预案涉及到的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以及应急工作小组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单位或组织内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或工作程序,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八、疫苗安全突发事件救援的社会参与

镇(街)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组织开展疫苗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根据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疫苗安全专业人员、疫苗储存配送者及广大消费者的疫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疫苗安全知识,提高疫苗储存配送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