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9/2021-01917 |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 2021-12-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2021年3月29日至5月20日,我局对眉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眉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眉县农业农村局属县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工作部门,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党政办等9个股室。实有人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从基层单位抽调工作人员38人。下辖眉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等9户全额事业单位和5家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县农业农村局账面反映资产总计10592124.01元,其中库存现金10000元,银行存款1931635.27元,财政集中支付应返还额度450000元,其他应收账款7892472.37元,固定资产518147.78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0131.41元;负债总额501808.81元,其中应付职工薪酬18758.4元,其他应交税费13719.75元,其他应付款469330.66;净资产总计10090315.2元,其中累计盈余10090315.2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眉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该单位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规范。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无预算支出等一些需进一步规范和纠正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
(二)专项资金拨付监管不规范
(三)无预算支出环境整治补助费
(四)会计核算收支不实
(五)财政往来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要求农业局严格执行《预算法》,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对专项资金拨付监管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拨付要求支付专项资金,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对无预算支出环境整治补助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拨款;对会计核算收支不实问题,要求加强财务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真实完整核算单位收支情况;对财政往来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问题,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完善相关账务。
审计建议:农业局强化预算编制约束。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强财务基础性工作。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眉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结合财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农业局将上级专项资金纳入本单位当年预算之列。对专项资金拨付监管不规范问题,农业局已进行了账务处理。对无预算支出环境整治补助费问题,农业局学习了预算法,完善了相关制度和程序,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会计核算收支不实问题,农业局已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杜绝同类问题发生。对财政往来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问题,农业局建立了明细科目,提升了财务核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