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9/2021-01907 |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 2021-12-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自2021年4月22日至6月10日对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营头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营头镇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辖7个行政村,68个村民小组。截止2020年底,全镇总人口2.5万人,总耕地面积2.2万余亩。
审计结果表明,营头镇2020年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预算收支管理和资产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规范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资金。
(二)漏缴税款。
(三)现金管理不规范。
(四)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五)保障房租金未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资金的问题,责成营头镇积极整改,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拨款;对漏缴税款的问题,将漏缴税款全额予以收缴;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移送镇党委处理;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责成营头镇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费用报销审核,规范单位差旅费管理;对保障房租金未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的问题,责成营头镇完善收缴程序,将保障房租金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管理,防范资金管控风险,并对利息收入及时入账,并镇党委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资金”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预算法》和《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眉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漏缴税款”问题,营头镇及营头镇财政所已全额上缴漏缴税款;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将现金库白条借款追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关于“保障房租金未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问题,修订完善了《营头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