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9/2021-01902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1-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审计局关于眉县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
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 2021-12-09 10:49:2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审办发〔2020〕88号)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2月28日,对眉县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以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0年,眉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677.25万元,支出8675.10万元,因疫情原因减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4024.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961.64万元,支出980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581.42万元,支出20857.98万元。

截至2020年底,眉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21645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660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1842人。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眉县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部署和改革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资金运营管理,确保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但此次审计也发现,眉县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基金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二)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和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责成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整改,追回违规、重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按原资金渠道归还资金,严格按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的问题,责成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沉淀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和“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养老经办机构已追回14名人员违规领取及重复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关于“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问题,养老经办机构已将207人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全额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