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8/2021-01390 | 发布机构: 眉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1-02-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眉财教字〔2021〕2号
眉县教体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中省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1〕2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意见》(陕政发〔2016〕2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资金561万元,用于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每生每年省级标准化高中2400元,城市高中1500元、农村高中12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照5:2. 5:2. 5比例分担。年终列报“教育一普通教育一高中教育2050204”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日常办公、文体活动、教师培训、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日常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保护等方面。请专款专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不得滞拨、挤占、截留和挪用;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经费保障能力;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健全财务机构,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校财务,接受社会监督。
眉县财政局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学生人数 | 春季公用经费标准(1200元/生) | 本次拨付 | 备 注 | |
1 | 眉县中学 | 2206 | 2647200 | 2647200 | 拨款单位 | |
3 | 眉县槐芽中学 | 2138 | 2565600 | 2565600 | 拨款单位 | |
合计 | 4344 | 5212800 | 5212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