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申请,经研究,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注销医疗机构情况公告如下:
名 称:眉县马平中医诊所
地 址:眉县汤峪镇小法仪街道
法定代表人:马平
登 记 号:PDY60034961032617D2122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特此公告。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