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1-01899 | 发布机构: 眉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2021-05-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减证便民工作,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21〕3号)和《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眉政办发〔2021〕9号)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开展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经依法依规审核,现对第一批2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眉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docx
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