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1-02004 发布机构: 眉县处非办
生成日期: 2021-0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处非办关于印发《眉县涉嫌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4 16:29:06 浏览次数:


县处理非法集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眉县涉嫌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处理非法集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王梦遥  联系电话:0917—5543156

眉县处理非法集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眉县涉嫌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37号),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切实维护县域金融稳定,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健全机制,多方联动。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主体责任,履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将非法集资排查与行业监管、执法检查、网格员巡查、社区自治、行业自律、有奖举报等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形成全覆盖、常态化排查处置的工作格局。

(二)科技赋能,加强预警。坚持线上线下“一盘棋”,借助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风险发现能力,将线上风险监测与线下扫楼清街相结合,加强线上线下数据整合与交叉验证,坚持行政处置和刑事打击并重并举,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三)摸清底数,掌握动态。准确把握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态势、分布和趋势,着重盯防高发领域、重点区域和高危主体,摸清辖内风险底数,建立重点风险企业台账,发现风险线索立即报告县处非办(5543156)。

二、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全面开展风险排查。

1、健全排查工作机制。要采取日常巡查、集中排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结合的主动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全县内非法集资及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由各镇街、各管委会及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人行眉县支行等负责)

2、强化重点领域排查。重点聚焦以养老服务、债事服务、预付消费、虚拟货币、信息科技等为卖点的新风险点,密切关注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电子商务、房地产、涉农组织等高发领域。(由各镇街、各管委会及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县供销联社、人行眉县支行等负责)

3、拓展一线排查队伍。吸收网格员、金融机构、楼宇物业基层社群等力量,不断扩大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信息员、情报员等排查人员队伍。推广“无非法集资县区、镇街、村组社区”建设经验。(由各镇街、各管委会负责)

(二)治理非法集资广告信息。

4、开展线上广告排查。持续开展线上投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的监测排查,重点关注财经金融类、搜索引擎类媒体、网站和应用,对违法违规广告依法予以查处。(由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5、排查整治线下广告。对辖内商圈、社区、楼宇、电梯等线下营销密集区开展涉非广告资讯排查。对不具备投融资业务资质的机构发布或委托发布的集资信息,要依法查处并及时清理。(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各管委会负责)

6、加强金融广告监管。加强对各类金融广告的日常监管,压实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责任,督促其依法查验资质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和金融相关内容的广告不得发布。对于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和虚假金融广告要依法查处、严厉惩戒。(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金融办、人行眉县支行配合)

7、处置违法广告风险。要密切关注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背后隐藏的涉嫌非法集资及其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对涉嫌非法集资或经济犯罪活动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广告,依法处置有关责任人。(由县处非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8、优化有奖举报机制。简化举报和奖励程序,降低奖励门槛,按照公平原则将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金融机构员工等群体列入举报奖励范围。对于重大线索的举报人要依规重奖,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同时加大保护力度,推进群防群治深入人心。(由县处非办负责)

9、做好线索核查处置。要按照《宝鸡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10、开展防非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对新形态、新业态风险苗头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可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提高社会公众、广大企业警惕性和识别能力。(由县处非办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加强早期应对,优化分类处置机制。

11、依法开展处非行政执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动态更新存量风险清单,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形成“排查预警一一落地核查一一化解处置”的工作闭环。(由县处非办负责)

12、做好涉非信访维稳工作。坚持非法集资处置与涉稳风险化解并重,加大对涉非信访的梳理排查力度,做好相关人员情绪疏导、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由县处非办、县公安局、县信访局负责)

13、挂牌整治重点风险。对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及区域,要加强预警提示和挂牌整治。对于跨区域的重点风险线索,要强化信息共享及工作协同。(由县处非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不断提升风险排查整治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强化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市对县考核的专项目标任务,县处非办将联合有关单位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不定期督导检查,对风险排查敷衍塞责的将通报批评。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及风险形式,于每年度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