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1/2021-00790 | 发布机构: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2021-05-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一、申请条件
城镇中低收入、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中专学生中的住房困难人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米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申请人本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低保证及低保存折在市民中心一楼大厅住房保障服务窗口领取资格审查表。
2.交表: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并附相关资料由工作单位及所在地社区审查盖章后交至市民中心市民中心一楼大厅住房保障服务窗口。
3.公示:资审结束后,我中心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眉县政府网、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众号及市民中心公示栏中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保障范围,实行轮候保障。
三、所需资料
(一)城镇低保及低收入人员
1.住房证明: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村镇出具的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及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复印件(夫妻双方未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3.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文件:低保证复印件、低收入认定文件复印件;
5.低保存折:低保存折复印件;
(二)中等收入、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生
1.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复印件(夫妻双方未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
4.住房证明:租房合同、职工宿舍居住证明或居住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及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纸张为A4型)。
受理股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住房保障股
地 址:市民中心一楼大厅住房保障窗口
联系电话:555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