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8/2021-01386 | 发布机构: 眉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1-05-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眉财评字〔2021〕12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金合〔2021〕3号)和《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中省)的函》(宝市财办金合函〔2021〕4号)精神,现安排你单位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中央部分401.89万元,该项指标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眉县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