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2600041/2021-01002
发布机构: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7-15 15:28:32
名  称: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20年度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王春伊等379名同志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眉政发〔2021〕10号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20年度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王春伊等379名同志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1-07-15 15:28:32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函〔2020〕1号)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政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王春伊等379名同志予以嘉奖,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1500元/人,奖金所需经费按相关单位现有经费渠道解决。

希望受嘉奖人员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勇立新功,为实现“五个走在关中前列”目标努力奋斗。


附件:优秀人员名单.doc


眉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