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2600041/2021-01763
发布机构: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8-27 09:41:35
名  称: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眉政发〔2021〕12号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7 09:41:35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眉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眉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认真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21〕8号)要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逐项认领和严格执行清单中事项,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二)分类推进改革。各相关部门对涉及的6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见附件)要按照改革举措分类推进审批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再受理相关事项,不得以拆分、合并或重组等名义变相审批,不得转移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变相保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相关经营。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公布办理备案事项所需的材料,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各相关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办事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等。审批时相关部门要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当场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告知单,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内容。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许可事项特点和企业信用状况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对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负责审批的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通过制定下放事项承接方案、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在办理许可事项中,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不断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在审批工作中实现便民利企。

(三)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中、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协调企业解决经营范围登记中的相关问题,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县行政审批局要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各相关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四)推进信息归集运用。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思维理念、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创造,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涉企数据统一管理、集约共享,推动涉企信息资源整合应用。涉及垂直管理的业务信息系统,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制定便捷可行的信息归集共享实施方案,确保本系统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地落实。

(五)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结合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夯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监管任务和计划,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形式分类实施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重点监管,守牢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县发改局要加强信用监管工作,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县职转和营商办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风险预警预测,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职转和营商办统筹负责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发改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央和省、市设定事项进行逐项认领,明确与我县实际实施事项的对应关系,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各主管部门要统一制定行业监管规则,明确监管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镇街、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同时要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鼓励探索创新,由点及面,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附件:眉县涉及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