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260004/2021-04271
发布机构:眉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9-18 23:42:31
名  称:眉县司法局2020年规范性文件统计分析报告
有 效 性:无效 文  号:

眉县司法局2020年规范性文件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9-18 23:38:08 浏览次数:


根据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0年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宝鸡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眉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行了审查备案。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在全县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将县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范围,对于未经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

2.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审查。对所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其类别和涉及的内容,提出修改的理由和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审必复、有错必纠。畅通与政府法律顾问沟通机制,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与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起草论证,提出修改建议,将重大的合法性、适当性问题解决在文件出台前,避免事后纠错。

3.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管理工作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在规范性文件草案交县法制办审核时,坚持无法律法规依据、无上位法依据、条件不成熟的一律建议暂不发布,对凡可发可不发的不予发布,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不予发布,使我县规范性文件数量得到有效控制,质量明显提升。

4.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开展“放管服”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县政府在近年来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以清理不利于市场竞争、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制定下发了《眉县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涉及全县现行有效的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6件,废止2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业务知识学习。坚持以法律业务学习为重点,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质量。

2.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同时,注重做好规范性文件经常性的清理工作。凡在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放管服”工作不符,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或越权设定收费、罚款和许可的,以及有悖生态环境保护或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要辨别情况,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避免因制定规范性文件出现的偏差,引起不必要的行政争议,确保法制和政令的统一。

3.多途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监督。在司法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纠正的基础上,引导政府法律顾问从社会层面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