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根据《宝鸡市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制度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数据予以公示。
附件: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doc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