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8/2022-01968 | 发布机构: 眉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2-0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眉县教体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3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13万元,用于保障义务教育相关政策落实。支出列报“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经费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要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精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三、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要求,专款专用,严格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眉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